(个人)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程序
一、借款人需交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户口)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单位出示)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产权人、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固定格式)
8房屋产权证及第二套房产证明
抵押登记申请书。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日期。
(2)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3)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上级审批;
(4)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5)抵押登记手续: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以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提供原借款合同原件;以新购住房申请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制度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并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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