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的肺炎防疫医疗废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0-08-14 03:50: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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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的肺炎防疫医疗废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方案(范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肺炎疫情期间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种类、范围以及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的卫生防疫,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和医疗废物处置备选单位应对肺炎疫情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应对,联防联控。

四、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 号)

(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 号)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六)《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xx〕119 号)

(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八)《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xx 年第48 号) (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 (十)《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xx) (十一)《应对甲型 H1N1 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环办〔xx〕65 号)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 (十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

五、组织管理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领导组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xx 成 员:办公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二)日常监督管理组 组 长:xxx 成 员: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固体废物技术服务中心及各分局

(三)执法检查与应急组 组 长:xxx 成 员:综合执法队、法规与应急科、环境应急与环境投诉受理中心

(四)环境监测协调组 组 长:xxx 成 员:自然生态保护科

(五)环境应急监测组 组 长:xxx 成 员:临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分局

(六)宣传指导 组 长:xxx 成 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六、应急处置环境管理要求

(一)完善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分局应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与联防联控相结合、集中处置与就近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协同同级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等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

(二)合理确定应急处置设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优先使用本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临汾市环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侯马市环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采用高温焚烧方式处置,当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的处置能力无法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时,在满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的卫生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处置的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启用事先确立的危险废物处置实施和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应急处置设施(山西汇丰屹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洪洞县民生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物。

(三)规范应急处置活动。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和应急处置单位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妥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过程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处置效果,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水、大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单位应定期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地方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情况,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可实行日报或周报。

(四)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各分局应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七、应急收贮、转运、处置要求

(一)收集与暂存。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应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再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包装表面应印刷或粘贴“感染性废物”标识;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密闭后外套黄色垃圾袋,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医疗废物需要交由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设施处置时,包装尺寸应符合相应上料设备尺寸要求。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与其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贮存场所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消毒,暂存时间不超过24 小时;贮存场所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处理。

(二)转运。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运输使用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或使用参照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要求进行临时改装的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过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或者纸质联单。转运前应确定好转运路线和交接要求。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医疗废物应在不超过48 小时内转运至处置设施。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可安排固定专用车辆单独运输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建立台账。

(三)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可适当增加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在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2 小时。处置单位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隔离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处置单位隔离区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

(四)其他应急处置设施的特殊要求。山西汇丰屹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洪洞县民生垃圾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开展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活动,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应针对医疗废物划定专门卸料接收区域、清洗消毒区域,增加必要防雨防淋、防泄漏措施,对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划专用行车路线,并配置专人管理。接收现场应设置警示、警戒限制措施。进料方式宜采用专门输送上料设备,防止医疗废物与其他焚烧物接触造成二次交叉污染。注意做好医疗废物与其他焚烧物的进料配伍,保持工艺设备运行平稳可控。技术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技术培训。

(五)人员卫生防护。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六)开展应急环境监测,做好疫区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处理、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等的环境监测工作。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bc3f1e4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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