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店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0-01-11 18:25: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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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桥街道美容美发店标准规范

参照《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10270)、《美发美容场所卫生规范》(商务部、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221号)等规定,结合本街道小美容美发的实际情况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试点要求,对小美容美发制定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如下:

项目

内容

具体要求

(一)范围

开设在本街道辖区内,直接为当地民众提供理发、美发、美容等较为专一的服务,从业人员2—8人。

(二)主体资格

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三)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四)服务设施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有美容美发洗涤水槽(盆)、专用的消毒设施,以及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具、用具和用品。

(五)证照上墙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服务项目》等上墙明示。

(六)产品

质量安全

1、应配备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及容器,并有明显标识;

2、配备足量的理发美容用的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3、染发操作区域要有机械通风设施并争产运行;

4、美容美发工具、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七)经营

管理要求

1、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向供货商索取进货商品生产企业证照、QS证书、进口化妆品批号或备案号及进货行凭证;

2、所用化妆品、足浴药水不得自行灌装;使用和销售的各种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符合国家标准,明码标价;

3、化妆品、足浴药水包装标签、标识等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文明诚信服务,自我规范行为,不做虚假广告,不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八)环境要求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

2、门店装修美观,店名标识规范、醒目,广告内容健康、真实;

3、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室内环境舒适、明亮,空气无异味,有一定的等候条件。

(九)从业

人员要求

1、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解答消费者提出或咨询的有关事项;

2、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从业人员应掌握行业操作技法,了解和掌握一般化妆护肤等操作技术;

4、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按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的整洁卫生;美容人员操作时做到双手清洗消毒、戴口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0e59626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90.html

《美容美发店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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