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2 20:22: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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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的任期规定

按照《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市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工委的其他单位党组织及各单位下属基层党组织任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任期的规定,任期届满后,无论委员会成员是否变动,都要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由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书面报市直工委或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二、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要求

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选好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2人;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机关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 人;不设委员会的机关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 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 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副书记或主管人事工作的党员负责人兼任。书记是兼职的,设专职副书记。部门直属单位和职工较多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部门中层正职级别干部担任,年龄至少能够任满一届。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市直工委的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增补,报市直工委考察批准。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单位,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其选举、调整办法以及任期与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相同,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

三、严格遵循基层党组织换届的工作程序

(一)请示报告。到期需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要提前一个月向市直工委或上级党组织提交请示报告(一式三份)和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稿)、选举办法(草案)。请示主要内容包括:①单位的性质及人员情况;②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③上一届党组织任期时间;④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拟召开日期、党员代表人数及比例;⑤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数及候选人名单,按多于委员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填写《基层党组织成员登记表》、《基层党组织成员个人履历表》(附后)。

(二)审查批复。市直工委或上级党组织根据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请示内容、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及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稿)、选举办法(草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予以回复。

(三)召开大会。基层党组织换届请示、候选人名单、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稿)、选举办法(草案)经市直工委或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党员大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下)进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含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四)召开全委会议。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组织委员要召开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五)上报选举情况。基层党组织在选举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要将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选举结果(一式三份)报市直工委或上级党组织。内容包括:①选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有关情况;②当选的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数;③委员分工情况;④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审查批准。市直工委或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选举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查,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予以批准。

四、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增强任期意识,严格执行任期规定,扎实有序推进。要根据此通知精神,对本级和所属基层党组织任期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检查。没有按期进行换届或因党组织成员缺职较多等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尽快完成换届选举或委员的增补选举,确保机关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

(二)规范程序,精心组织。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内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严格换届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换届前,要制定出既符合程序又便于操作的工作方案(工作流程),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有序推进,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部门、单位党委任期届满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就换届人事安排问题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或请示。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市直工委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进行换届的机关党组织,将通过印发督办通知书的形式督促其限期进行换届,限期内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取消该部门(单位)先进党组织的参评资格,暂缓发展党员等工作,在党建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1fddfd4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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