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四对四”篮球赛规则(参考)
第1条球场和比赛用球
使用传统篮球场的半个比赛场地。所有级别比赛统一使用6号球。第2条球队
每支球队应由6-8名队员组成(其中4名为场上队员)。第3条裁判员
比赛裁判员应由1名或2名临场裁判员,以及计时员和记录员组成。第4条比赛的开始
4.1比赛开始前,双方球队应同时进行热身。
4.2双方球队以掷硬币的方式决定拥有第1次球权。获胜一方可以选择拥有比赛开始时的球权或拥有可能进行的决胜期开始时的球权。4.3每队必须有4名队员在场上才能开始比赛。第5条得分
5.1每次在圆弧线以内区域出手中篮,计1分。5.2每次在圆弧线以外区域出手中篮,计2分。5.3每次罚球出手中篮,计1分。第6条比赛时间/胜者
6.1比赛分为上、下半场,时间均为15分钟,在死球状态下和罚球期间应停止计时钟。在双方之间完成一次传递球后,进攻队员获得防守队的传球时,应重新开动计时钟。
6.2然而,球队如果在常规比赛时间结束之前率先得到21分或以上则获胜。该规则仅适用于常规的比赛时间(而不适用于可能发生的决胜期)。
6.3如果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相等,则应进行决胜期比赛。决胜期开始前,应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决胜期中率先取得4分的球队获胜。
6.4如果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某球队没有4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则判该队由于弃权使比赛告负。如果比赛因弃权而告负,比赛得分应记录为W-0或0-W(“W”代表胜)。
6.5如果某队在比赛结束前离开场地,或该队所有的队员都受伤了和/或被取消了比赛资格,则判该队因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在因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的情况
>>>>中,胜队可以选择保留该队的得分或使比赛作对方弃权处理,在任何情况下因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的球队,得分应登记为0。
6.6某队以不正当的方式弃权而告负,将取消该队在整个比赛中的参赛资格。第7条犯规/罚球
7.1某队全队犯规发生6次后,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队员不因个人犯规的次数被逐出场外。
7.2对在圆弧线以内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1次罚球.对在圆弧线以外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7.3对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果球中篮应计得分,并追加1次罚球。7.4全队累计第7、8、9次犯规,判给对方1次罚球,累计第10次犯规及随后的全队犯规同技术犯规和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总是判给对方2次罚球。此条款也适用于对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但不按照7.2和7.3判罚。
7.5所有技术犯规将判罚给对方1次罚球以及随后的球权;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将判罚给对方2次罚球以及随后的球权。第8条如何打球
8.1在每一次投篮中篮或最后一次罚球中篮后(不包括第7.5条)交换球权。8.2在每一次投篮没有中篮或最后一次罚球没有中篮后(不包括第7.5条),如果进攻队抢到篮板球,则可以继续投篮,不需要将球转移至圆弧线外;如果防守队抢到篮板球,则必须将球转移至圆弧线外(通过运球或传球的方式)。8.3如果防守队抢断球或者封盖投篮,获得球后必须将球转移回弧线外发动进攻。(通过传球或运球的方式。
8.4死球状态下给予任一队的球权,应以在场地顶端的圆弧外交换球开始。即:一次场地顶端圆弧外(防守队与进攻队队员之间)的传递球。
8.5若队员的双脚都不在圆弧线内,也没有踩踏圆弧线,则被认为“处于圆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