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12-03 19:42:0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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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包头中考语文真题
包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发〔200713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开竞争、择优产生岗位人选并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按岗聘用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竞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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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包头中考语文真题

第六条事业单位组织竞聘上岗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对人员编制总数少于(含等于)15人、由主管部门集中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其主管部门可以在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联合组织竞聘上岗。
第七条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一)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
(二)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
(三)聘用合同到期,需要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四)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第八条下列情形不宜实行竞聘上岗:
(一)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二)确定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以上和专业技术一、二、三级岗位人选;
(三)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
(四)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五)工作人员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六)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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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4d0e01cee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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