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发布时间:2015-07-29 15:24:0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2001

这个里面主要是对采光要求的说明 没明确说出楼距 但是楼距可以根据满足1楼条件来计算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这是我从规范里找出来的

然后就是我记的是只要保证1楼有1小时的满窗日照就可以了。所以就根据这个结合维度进行计算

根据2007316公布,200710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名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编所有权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请问金石置业:您这1860米高的建筑物假如建成后,怎么方便邻居业主的生活?阳光都没有了还怎么生活?这是团结互助的表现吗?这就是公然挑战律、是向西侧333户邻居的公然挑衅!!!



    请问建设局:这样做还有什么公平合理???假如你们建设局的人也住这里,你们会同意这样的方案吗??)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住宅建筑高层与多层之间山墙最小间距为13米,现金石蓝郡与西侧锦绣前城小区山墙最小间距为25.5米;



再问建设局:

    18层的建筑物有多高?60米吧!60米高建筑物,在上午的阳光下至少产生>60米的投影,我预测实际阴影将达到80米至100米,甚至120米! 也就是说整个锦绣前程小区都在阴影里,至少靠近南北院墙的2#5#8#11#16#19#20#7栋楼,333户居民完全在金石蓝郡18 高层的阴影里,137101518号楼400户居民,也不同程度受影响!!

    您说有没有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既然您按[size=+0]《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的规定住宅建筑高层与多层之间山墙最小间距为13米,>13米,那么你们认为现金石蓝郡与西侧锦绣前城小区山墙最小间距为25.5合乎规定,假如你规划80米、100米间距也没违反规定!你为什么偏在开发商一边只说>25.5.  25.5米中还包含锦绣前程最东一排东山墙和院墙之间的8+龙须路(两小区之间的通道)6米。

 两个大型小区之间的南北大通道——龙须路,目前也就6米宽,请问建设、规划部门预留了拓宽用地了吗?这条路是是连接长江西路和江海西路的纽带。不要等将来小区建成后在花巨资拆迁!那也是纳税人的钱。

  

    为什么没有兼顾西侧建筑业主的利益,规划成>80米、100米甚至更多??你遵守了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吗???



   我们锦绣前程约900户业主,再次强烈建议海安建设局和规划部门重新审核改规划,兼顾双方利益,为打造公平公正的社会,为维护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我们建议:A 。金石置业把效果图上西侧南北一排高层东移,与东侧的高层区域相接,把别墅建到和锦绣前程相邻的部位!

   

  这样可以兼顾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同时也没影响开发商海安金石置业的利益!

      B。如开发商金石置业坚持一定要把高层建到靠南北路龙须路的东侧,那请您空出80——100米的区域给高层建筑投影。

    希望被采纳!我们不情愿和开发商、规划部门等走上诉讼的道路!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徐州人家小区,在小区1号楼、3号楼和5号楼区域,聚集了很多居民。从小区东侧的围墙外,不断传来机器施工的声音。居民们告诉记者,那里准备盖一座13层、59米多高的大厦。

徐州人家小区居民 郑先生:现在1 3 5楼的走向南北 结果这个楼东西走向盖 就隔着这么一堵墙 那么高层 你说让老百姓怎么过?

居民们认为,大厦盖成后,会像一道屏障,直接影响135号楼居民的正常生活,妨碍楼房的采光和通风。

徐州人家小区居民 郑先生:光照不影响吗 严重影响光照 再一个 这整个是几十米的屏障啊 几十米的屏障

那么,这座59米多高的大厦会不会影响到小区居民的采光和通风呢?记者来到了市规划局了解情况。

市规划局技术中心 曹荣旭:它对周边的日照是通过日照分析来进行校核的  通过日照分析 国泰大厦对西侧和周边的住宅没有影响的  满足冬至日两小时 日照没有问题

通风主要是建筑间距 现在国泰大厦的主体建筑离西侧最近处的山墙间距是18 这是满足省技术规定间距的控制 这样通风也是能保障的

尽管规划局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小区居民仍是无法释怀。

徐州人家小区居民 郑先生:俺不是不让你盖  不让你盖没道理 你盖的过程中顺向盖 你南北盖  你盖再高(都无所谓)

划局表示国泰大厦规划合理,但徐州人家小区居民却无法接受。这样的纠纷,其实早在两年前就产生了。居民们认为,纠纷的源头在于规划局的工作没做到位。 20127月份,工地开始施工,居民听说这里要建高层建筑,立即向相关方面进行了投诉,表达自己的不满。随后,市规划局给予了答复。

徐州人家小区居民 郑先生:规划局说的 没接到审批电话 也没接到这个项目 如果接到这个项目 一定认真地审查

外,规划局在答复中还提到,他们在规划总平面图审批之前,会在徐州日报、新城区规划馆以及徐州规划网上进行公示。看到这样的回复后,居民们放心了。可没想 到,当年的11月份,工地竟大张旗鼓地施工了。这是怎么回事呢?一团雾水的居民们再次找到规划局。可这次得到的消息让他们大吃一惊。

徐州人家小区居民 郑先生:他说审批定下来了 审批过了 而且有批示

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说,当年11月份,他们确实审查了国泰大厦这个项目,并在审批前对其进行了公示。

市规划局技术中心 曹荣旭:是在徐州日报发布公告 在规划网站上把总平面图以及说明进行公示 同时图纸在我们规划网上进行展示 公示时间一般是一个星期的工作日

在这期间, 如果居民有异议,可以把意见反馈给规划局。但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说,在公示期内,他们并没接到徐州人家小区居民的反对意见。那么,居民们当时为何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呢?

徐州人家小区居民 郑先生:你公示在网上 在徐州日报 咱们老百姓知道什么 不知道

居民们认为,规划局没有尽到告知责任。20127月份,大家曾就国泰大厦的问题联系过规划局,规划局也知道他们关注这个事情。既然如此,在11月份,规划局审查这个项目时,为何不给当事人一个消息,而只是通过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告呢?

市规划局技术中心 曹荣旭:我们具体答复的和具体办事的人员可能不是同一人 现在工作就是慢慢要进一步细化 原来的公示就是规定我们在网站 媒体以及规划馆进行 以后进行的工作就是凡是居住建筑 我们有新的规定  就是到周边的现场去张贴

最后,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小区居民反映的大厦坐向问题,他们正在同开发商积极协调。

市规划局技术中心 曹荣旭:我们给开发公司已经沟通 具体的要做一些技术的支撑  当然下一步可能需要我们居民积极配合一下把该提的意见全部提完 有利于我们下一步的审批

对于国泰大厦的建设,规划局认为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不会对居民的采光和通风造成影响。同时,规划局表示,他们在对这个项目审批之前也进行了公示。的确, 规划局的做法符合相关程序,但是,我想说的是,征求公众意见如何才能不流于形式,公示的目的,是征求公众尤其是和该建筑密切相关的利益群体的意见,因为这 部分人受到建筑的影响最多,他们的意见也更应该受到尊重,如果只是通过登报纸、上网站进行公示,效果显然并不理想。所以希望规划部门能针对群众反映的" 划看不到"的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公示力度,增加公示方式,将规划信息更直接、更有效的送达百姓。



小区旁边原来是一座五层居民楼,现在拆了要建六十米楼,距离旁边我们所在小区只不到一百米的前面,建了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区采光,现在建楼方在附近征询意见,我们能用什么手段维护我们的采光权?

不想要赔偿,有没可能让对方降低楼层或者改变建楼计划?是不是如果对方不是违章建筑,是审批合法了,我们就没办法要求对方改变建楼计划了?是不是顶多索要个赔偿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62ca686763231126fdb1175.html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