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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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21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30以及《河源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河源市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河源市农业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河卫健函〔202098等相关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社区及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二、社区疫情划分(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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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各项防控措施。
(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三、疫点、疫区的划分(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四、应急处置措施(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社区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要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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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辖区三人小组卫健人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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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3259f905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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