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比例

发布时间:2014-02-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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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清华大学白重恩曾指出我国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存在严重问题,他的理论在社会和学界均引起了高度关注。他的研究数据显示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他的发现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是因为大多数看到这组数据的人都会产生疑惑:为什么我国公民和企业在社会保险上的投入多于西方发达国家,但社会保障水平却远远落后于他们呢?征收比例如此之大为什么我国的社会保险资金仍存在巨大漏洞,入不敷出呢?这表明我国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失调,存在不合理现象,需要修正和完善。
首先来谈谈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五项基本保险的缴纳比例:见下表 每月按工资基数缴纳的比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总计
用人单位(不包括国家机关) 职工 20% 8% 2% 1% 1% 32% 8% 2% 1%
11% 由此可以做个简单的加法算数,我国现行的社保体系中五项保险费率(即缴纳社保费用占职工工资的比率43%其中企业费率为32%职工费率为11%在全球125个国家中,费率高于40%的只有11个国家,且均为欧洲发达国家,我国企业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比例远超其他各国,位于世界前列。如此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会形成恶性循环,企业和劳动者都不太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影响了保险基金的积累,而国家为了增加保险基金积累,是年年提高缴费基数或者比例,这样更加增加了企业和劳动者的负担。最终的结果是,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劳动者不堪重负!总的来看,目前高额的社会保险收缴费用使我国面临如下问题:
(一)、严重制约企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险作为社会资本再分配的方式具有强制性,企业和百姓都需依法定时上缴。若规定的社保缴纳比例过高,不论对企业还是民主都是一笔沉重负担。作为企事业单位,其所获利润的很大部分都要支付职工保险,并且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税种(并且许多税种都存在重复征收现象),这些繁复的税收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不利于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利润本身就不大,其中大部分要用来交税和职工社会保险,这使得其继续投资运作的资金不足,发展受阻。作为百姓,工资的近40%都拿去缴纳社会保险,这无疑减少了百姓手中能支配的财产,影响了其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社保资金缺口仍大很大。上文提到我国社会保险资金仍存在很大缺口,如此高的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社会保险费并没有弥补这个漏洞,相反,随着人口老龄化,失业率增高等社会问题的出现,资金缺口还在加大,这与我国多年来征收的高比例社会保险形成对照,
表明资金缺口不能一味靠提高企业和个人缴纳比例来弥补,而应加大政府在社保的投入。
(三)、可能导致城乡差距继续扩大。我国目前虽没有统一的缴费比例,但各地大致相同。在实践操作中,由于经济承受能力的差异,同样的缴费比例,对富裕地区的企业和个人来说,缴纳起来十分轻松,而对于贫困地区的企业和个人来讲,却可能占用他们很大一部分开支,并且越是贫困的地区越需要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收入差距、贫富差距和地区间的差异应该被纳入社会保险比例设定的思考范畴。
目前对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失调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各地政府的重视,学者也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例如,0809年期间各地都相继推出了社会保险减负政策,帮助企业应对即将来临的金融危机。具体如下表:
省市
城市地区
具体减免方法
执行期限
浙江省 杭州市 宁波市
12月退还11月份缴纳的企业统筹部分金额 200811
江苏省 苏州新区和苏州市
苏州工业园区
社会保险医疗企业缴纳下调1%,工伤保险下调0.5% 20091月起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下降1%工伤保险下降1%基数下限从原来的1200元,下调为850
安徽省 芜湖市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2%工伤下调0.5%生育下调0.5%
200812月起
重庆市 重庆市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按15%执行,另5%实行暂缓;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下调2% 200812月至200911
广东省 惠州市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比例下调2%生育保险下调0.3% 200811月至200912
四川省 成都市 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非城镇户籍员工的综合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5% 20091月至200912 20091月至200912 20091月至200912 20091月至200912
广东省 广州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8%,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9% 江苏省 张家港市 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个百分点, 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 福建省 厦门市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1%;失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1%个人缴纳比例下调0.5%生育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0.4% 北京市 北京市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1% 20091月至200912 20091月起
浙江省 宁波市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比例下调8%
江苏省 广东省
昆山市 珠海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 20091月起 20092月至200912 20091月起
浙江省 杭州市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比例下调4% 吉林省 江苏省
长春市 无锡市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比例下调1%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1%;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3% 20091月起 20092月起
河北省 江苏省
秦皇岛市 南京市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1%;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1%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1% 20092月起 20091月起
四川省 成都市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18% 20092月至200912 20091月至201012
江苏省 太仓市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 常熟市 张家港市
广东省
深圳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 20091月至200912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0.25%;综合医疗保险费率下调20092月至2%;住院医疗保险下调0.1%,并增加生育医疗保险 20101
辽宁省
大连市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1%;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比例下调0.5% 广东省
东莞市
医疗保险企业缴费缴费比例下调0.375%;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1% 20093月起至20091231
佛山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由0.15% 20093月起至20091231
山东省
烟台市
失业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20094月起 医疗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生育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工伤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1% 威海市
失业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20094月起 工伤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生育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 济南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个人缴费比例下调20094月起 20093月起

0.5%;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8%;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4%;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8%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2.4% 海南省
海口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 安徽省
合肥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1%,生育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0.1% 辽宁省
大连开发区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下调0.5%;补交历年欠缴的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河南省
郑州市
失业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 20094月至200912
湖北省 广西
武汉市 南宁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0.5%;失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1%;工伤保险企业缴纳公司比例下调0.1
辽宁省 贵阳省 广东省
沈阳市 贵州市 广州市
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企业和个人部分免征1个月 20095 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 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0.1% 汕头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05%;综合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 贵阳省
贵州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3%;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 江苏省 湖南省
连云港市 长沙市
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2%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调0.1
广西壮族自治
自治区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0.5%;失业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1%;工伤保险企业缴纳公司比例下调0.1%;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1% 福建省
福州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 20096月至200912
山西省
太原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 山东省
青岛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个人缴费比例下调0.5%;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下调0.2%;生育保险企20094月至200912 20091月起 20094月起 20094月至20103 20094月起 20091月起 20095月至200912 20094月至200912 20095月起 20093月起 20092月起 20095月起 20094月至200912 20094月起 20091月起

业缴纳比例下调0.2% 江苏省
江阴市
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1% 陕西省
西安市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下调0.5% 20095月至20104 20095月起
当然,这些减负政策要在保证不影响百姓社会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实施,这就需要各地方政府对社保做出更大的投入来缓解企业压力。除了这一种方法之外,白重恩教授也提出了利用国企分红来补充。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不应完全归企业支配,而应当上缴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这部分收入可用来作为政府对社保的投入。这样,既可以有效解决社保资金的缺口,又可以控制企业投资规模,有利于资本收益与劳动收入的合理分配。我十分赞同白教授这一想法,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规模大、增速快,已经具备了向政府分红的能力。目前,国有企业收益上缴比例偏低,涉及企业范围也偏窄,财政部表示将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比例提高后,如果上缴的收益纳入公共财政并用于社会公共福利性支出,将为社会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提供有力支撑
以上就是我对我国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问题的思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8333e4027284b73f2425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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