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0-08-06 11:25: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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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解释的公告,明确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纳入刑法诈骗公私财物范围。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266条的解释,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列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为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是社会保险立法工作取得的又一次重大进展,必将对遏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打击各类社会保险犯罪,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刚性法律保障。

  二、骗取医保基金的处理措施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依法追回被骗取的医保统筹基金;

  2、对定点医院处以骗取金额两倍的罚款;

  3、责令医院进行书面检查,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并要求整改期间不得收治参保病人,整改期满如达不到要求,将按规定取消该院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缴纳。

  医疗保险工作属劳动保障业务范围。参保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购药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我国目前推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筹集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即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形成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基金。

  三、如果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需要全社会配合。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依法严惩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查处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及时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和受理立案工作;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衔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9bf0213a6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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