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1)
发布时间:2023-02-13 10:25: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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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填表时间:年月日>>>>学号姓名专业级班共计天请假时间学生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家长联系方式地址:电话:①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因病、因事离校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②请假十天以内(含十天)由系部批准,请假十天以上六周以内(含六周)须经学生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相关规定报教务部批准;□③一学期因故请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手续;□④考试后补办的病休证明无效,并按旷考论处;□⑤请假须经审批同意后才生效。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⑥请假期满必须到系部学工办、教务办办理销假。□(阅读后请在每项规定后“□”内标“√”表示已阅)学生签名:请假事由学工办系意部见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经办人签名:副书记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教学副主任签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