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

发布时间:2019-03-21 03:13: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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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2]714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2.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湘教通[2012]71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教通〔2012547号)要求,经各校推荐,我厅组织评审并公示,决定对湘潭大学教务处等17个先进集体和蒲红华等7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实践中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高校及广大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更加重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并根据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队伍、规范程序、细化操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集体名单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21231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集体名单

湘潭大学教务处    湖南大学教务处

中南大学本科生院   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长沙学院教务处    湖南警察学院教务处

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先进个人名单

一、普教高等教育

蒲红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d7fcf84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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