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情况分析,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非常固定,每年10月15号左右出公告,报名时间10月中下旬,笔试时间11月第四个周末,考试当天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国考”日。考生可以查看下面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部分公告作为参考: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地址:合肥市南一环与肥西路交叉口汇金大厦7层
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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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 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