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各类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9 10:47:5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局(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参与本单位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决策。

3、负责企业中层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领导工、青、妇组织,促使其发挥职能作用。

  6、抓好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职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生活及其它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组织关系。

6、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人的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办好本单位宣传阵地。

(四)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正确行驶权利,同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纪的情况,调查处理违反党章和党纪的案件。

4、负责处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开展针对性教育,帮助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及纪检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实理求是的及时申报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五)组织委员职责:

1、掌握支部组织状况,做好支部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

2、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培训。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大会次数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三、支部学习制度

1、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支部学习要突出重点和主题,除学习政治理论外,还要学习工会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

  3、党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每月集中学习二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周五和第三周周五下午。特殊情况可串不可占,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风气,每名党员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记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增强学习效果。

  5、每名党员要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4、领导班子责任制
  为了全面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制定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制;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以及局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动员和组织全局党员、职工积极投身工作。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职责是: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任命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行政推荐和拟聘任(解聘)的中层干部或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管理人员具有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的责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四)参加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做好保证监督,支持行政依法行驶职能,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加快烟草行业改革,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支持、帮助工会依照有关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采取措施加强对工会的领导。
  (六)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帮助解决基层和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为基层和职工办实事。
  (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密切联系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搞好企业两个精神文明建设。

五、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四、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六、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七、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时进行,必要时,可增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决定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政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应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不回避矛盾,不脱离实际,防止把民主生活替变成汇报工作和讨论工作的会议。召集人或主持应把会议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四)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委托支部委员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将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如实向主要负责同志及每个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开好生活会。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应对自己主管工作内的群众意见和建议逐一作出说明或检查。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会上应敢于揭露矛盾,把问题摆在桌面上;然后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澄清认识,统一思想。
  (六)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试行)》处理,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机关,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确定内容,突出主题。

  2、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有权提议召开支委会,要有拟定议题,并做中心发言,充分发扬民主。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半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测评,要做好充分准备,查评材料上交支部,党组生活会情况上报党委。

  4、每季上一次党课,要认真备课,认真记录,踊跃发言。

  5、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6、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7、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这项制度坚持得好不好,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方面。

  8、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9、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10、党支部在搞党课教育时,就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八、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决议,正确行驶权利、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

(二)认真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做到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方便,在调资、评模、评定职称、提干、住房分配、工作调动等工作中索贿或谋取私利。

(三)严禁借婚丧嫁娶,生日祝寿,乔迁新居之名大操大办和私用公车。

(四)对外接待中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陪餐制度,不准用公款超标准接待或用公款游山玩水,不准在接待中送受礼品或谋取私利。

(五)禁止利用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肃查处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和一切腐败现象。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准对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勤政、廉政、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九、党员活动制度
  党员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活动时间可召开党小组会、党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计划由所在单位党支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
  (一)党支委会:
  每月一次党支部书记组织主持。主要内容: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和安全生产状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思想教育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支部工作;支委按支部分工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二)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一次,由党支部负责召开。主要内容: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每半年一次,由单位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以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和《准则》为基本内容,围绕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和企业工作,紧密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廉政建设、优质服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参考党的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由党支部组织上课。授课人主要是由支部委员轮流担任。

十、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

十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决心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献身的优秀分子吸引到党内来。
  (二)党支部每年初要研究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
  (三)党支部对已登记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征求党支委、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员大会讨论,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要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政审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短期集中培训,一般由县直党委统一组织,时间一般为五天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未经政审和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发展的,要写出综合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求入党及培训过程,政审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现实表现和党支部对其入党的意见)连同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材料上报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接收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好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上级党委审批前,党支部(上报材料一个月内)应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写出意见。

十二、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工作总结一起进行。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达到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围绕如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烟草企业 改革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我局(部)卷烟经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务于党放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严格执行党的决议,严讨党纪、政纪、国法,坚持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了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民主评议和程序大体分为:

1、支部要认真讨论研究,作出具体部署。

2、组织学习教育动员,提高认识。

3、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论。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吸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表彰与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评选,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纪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十四、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

4、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

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十六、党建工作汇报制度
(一)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党建工作情况。
(二)汇报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2、关于支持行政,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情况;
  3、关于各级党组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到位的情况;
  4、关于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
  5、关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6、关于发展新党员的情况;
  7、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8、工作经验、教训和今后工作设想等情况。

(三)汇报形式:
年终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委。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f3b2f7101f69e3143329438.html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