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作问责制度照“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问责情形
第三条问责的情形范围:
(一)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工作不思进取、业务不求上进等“平庸”行为,主要表现为:
1、工作按部就班,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不加事先分析,不作深入研究,导致工作落实不好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熟悉,把握不准,导致决策不当、处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
3、业务不求上进,擅作决定乱作为,导致工作落实不好,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
(二)贪图安逸,敷衍塞责,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惰”行为。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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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司作出的决策部署、工作安排不重视,有责不担,有令不为,敷衍应付,以致政令不畅或者推进不力、落实不好的;
2、工作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该完成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该汇报的事项不及时汇报,该按公司制度规定应及时处理而拖延不办的;
3、工作拖拉或推诿扯皮,只找客观原因或他人原因,导致工作落实不好、逾期不办、引发矛盾纠纷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
(三)作风飘浮,纪律涣散,内部管理不力、工作自由散漫等“散漫”行为。主要表现为:
1、不履行职责,放松管理,导致管理不严、管理混乱、引发公司内部不良反映、外部不良影响的;
2、法制意识不强,屡次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3、劳动纪律意识不强,屡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等管理规定的;
4、强调个人个性和意志,同事间不团结,工作不配合,搬弄是非制造矛盾、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的;
5、对待客户、员工、同事态度冷漠,不理不睬,有理不办,或者语气粗暴,言语不文明,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社会管理规定,有酗酒、参与赌博等作风不检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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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重失职,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未予重视,组织,工作措施不扎实,或组织领导不得力、以致造成决策部署未有效落实、工程项目不能如期推进的;
7、因行政不作为或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权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信访案件(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事故、事件、信访案件的;
8、未依照岗位服务规范为群众办事,对应急事件、或者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9、不遵守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不遵守会风会纪的;
(四)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