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夏季高考
注: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分段培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433分,理科383分。
二、春季高考
三、高校专项计划(春、夏季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70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8月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031ef9f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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