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章程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第六条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
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九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第十一条美术类专业,我院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第十二条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女生163cm-175cm、男生172cm-185cm;
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G;无色盲、色弱,单眼*视力达到0.5以上,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体型匀称,身体*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史,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气质良好。
第十四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执行,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