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doc

发布时间:2020-05-03 20:43: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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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安委会决定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512月底。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按照上级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第二阶段为2015年4月初至12月底,结合我县实际深化专项治理,解决遗留的难点问题。

二、治理范围

主要整治六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同一时间容纳1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眼镜、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三、治理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达标。

9.规上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等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四、工作措施

2015年1月31日前,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农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普查;全县各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表格可从永嘉网下载)

2014年12月31日前,全县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自查自纠,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015年春节前,全县要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015年上半年,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政府集中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企业不良行为内容,同时责令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2015年12月31日前,对建筑性质合法,但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对建筑性质不合法、无证生产经营、非法供电的,但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且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特别是使用彩钢板搭建违章等违法行为将结合我县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厘清各方面的消防安全责任,向上级政府报备。根据普查情况,明确每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管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强力推进专项治理。通过督促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向社会公告等形式,落实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消除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永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4609a211c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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