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教研室教研活动工作制度-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1-10 21:03: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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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教研室教研活动工作制度

曲师大校办字〔201122

教研室是学校基层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机构,管理所属课程与教学过程,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研室开展的教研活动,能够促进广大教师交流教学与教改经验,解决教学中所遇问题,进一步提高教学的质量。对于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特别是对于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教研室建设,促进教研室开展工作,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 教研室的设立

教研室在学院(系、部)的领导下组建,组建要求与人员构成如下:

(一)教研室应按照学科、专业与课程等因素以及相应的条件设立,全称命名,并明确其成员构成。每教研室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应有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以上人员,并明确每位成员所承担的课程及相关教学与教学研究任务。

(二)教研室设主任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主任1人。教研室主任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经本教研室民主推荐,由院(系、部)任命。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院(系、部)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任期3年,届满可连任。

(三)教研室组建后,组建单位应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教研室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将所组建的教研室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研室设立后应保持名称、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撤消、合并、调整及更名等情况时,须重新报教务处办理备案手续。

二、教研室的主要任务

教研室根据院(系、部)工作的要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承担教学任务,制定教学文档

安排所属课程,组织教师备课、授课、考试、批改作业等,并对各教学环节进行评估分析,确保教学质量;组织教师制定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指导材料,编写课程教学日历、教案等;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指导学生选课与学习。

(二)培育师资队伍,开展课程建设

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教研室进人与教师培养计划,建设年龄、学缘等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形成必修课、选修课结构完善的课程体系,并大力丰富与革新教学内容,提升实践教学效果;积极进行课程的现代化建设,开发网络课程,建设精品课程,利用网络课程资源进行教学。

(三)落实教学规章,开展教学研究

认真落实学校与院(系、部)制定的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确保其在教学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式等进行研讨革新;开展对教材的研究或编修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确保所用教材的适用性、先进性和权威性。

三、教研活动的指导思想

教研活动是教研室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研室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为确保教研活动取得实效,各类教研活动应按照以下指导思想开展:

(一)联系实际。教研活动应紧密联系学科发展与课程建设的实际,结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教研活动的主题、内容与研究方式,应重视探索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方式方法。

(二)追踪前沿。教研活动应把握学科与课程发展以及教学改革的趋势,密切跟踪学科、专业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教学改革的前沿问题。

(三)教学结合。教研活动既要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又要分析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等,将教学活动与学生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

(四)突出实效。教研活动应注重实效,着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教研室整体的教学水平。

四、教研活动的主要形式

教研活动一般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主持开展,教研室全体人员参加,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工作会议。即为落实教研室的工作而召开的会议,会议内容是对教研室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布置、督促检查与梳理总结等。

(二)专题研究。专题研究是教研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就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重要问题,召开全体教研室教师会议,进行专题探讨。

(三)听课观摩。即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或观摩其他教师的优质课程,并开展听课后的评议或研讨。

(四)集体备课。教研室全体教师集中在一起备课,集思广益,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等问题。

(五)学生座谈。即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关于课程开设、课堂讲授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六)经验交流。即召开教研室教学经验交流会,交流在教学过程中的做法、体会等,汇集教学信息,总结教学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教研活动的开展与管理

教研室教研活动的开展必须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系、部)组织领导本单位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并负责监督检查,教研室主任根据教研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二)教研室应分别在学期初、期中与期末召开工作会议,对教研室承担的教学等任务进行布置、检查、总结。要根据教研室的计划或学院(系、部)的安排,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听课观摩等教研活动。

(三)教研室开展各种教研活动后,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表》(见附件2),记录教研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等。各院(系、部)在学期末汇总所属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记录表,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学期教研活动总结汇报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教学科存档。

(四)实行教研活动网络化管理。各院(系、部)应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为教研室开辟栏目,发布教研活动信息,公布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参考书目等相关教学资料,并搜集学生反馈的教学信息。

(五)学校建立教研活动的检查与表彰机制,对各院(系、部)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与成效进行评估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先进教研室评选活动,并将评估检查的结果纳入到对各院(系、部)的工作业绩考核之中。

六、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表

2.曲阜师范大学学期教研活动总结汇报表


附件1

曲阜师范大学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表

201 ——201 学年第 学期第 次教研活动)

院(系、部): 教研室:

教务处制表


附件2

曲阜师范大学学期教研活动总结汇报表201 ——201 学年第 学期)

单位名称: (盖章) 填表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5246582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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