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劳动法对裁员补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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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最新劳动法对裁员补偿的规定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 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 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 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 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四)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 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的平均工资。
裁员的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 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 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 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 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 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 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 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 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 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 律的严格限制。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 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1 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2 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 赔偿 2 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 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3 种情形,依据《劳动 合同法》的规定,在 23 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金:
(一)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1 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 除劳动合同的 ;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 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金的有 12 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
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 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 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