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劳动法对裁员补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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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最新劳动法对裁员补偿的规定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 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 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 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 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的平均工资。

裁员的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 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 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 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 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 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 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 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 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 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 的严格限制。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 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1 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2 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 赔偿 2 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3 种情形,依据《劳动 同法》的规定,在 23 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金: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1 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 劳动合同的 ;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 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 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金的有 12 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
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 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 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 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 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 “工资”的含义。
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 [1995]309 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 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 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 工资等。
2、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 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 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 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 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 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 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 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 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 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 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 基数。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 四条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 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 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 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 的客观依据。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 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 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 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 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 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用人单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几条,才能在辞退严重违纪员工时,做 到有备无患。在这里,律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出 辞退决定有瑕疵,您可以拒绝服从,并依法主张您的权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87756c88c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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