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刘圩户口迁移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2-07-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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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及南宁市六县夫妻投靠需要材料及填表流程说明:
1 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1申请人: 女方,即需迁入刘圩的一方;“现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指女方原户口所在地的地址。
2申请人配偶: 男方,即户口在刘圩的一方;“现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指男方在刘圩的地址。
3生育情况:有小孩的就如实填写,没有的则不填写。
4申请人现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站签字盖章。
5户口迁入单位(居委会)意见:由男方村委签字“同意迁入”并盖章。 6青秀区计生局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意见:由刘圩计生站签字盖章。 2男方申请书:让男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签字“同意迁入”并盖章。
女方申请书:让女方代为或村(居)委会签字“同意迁出”并盖章。 注:如果有小孩已经在女方入户,现要求跟女方一起迁入的,男女双方申请书中要写上小孩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哪一年随母入户,现要求一起迁入;如果小孩没有入户的,则不写。
3夫妻双方(1)居民户口簿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4小孩出生证原件(5)女方本人到刘圩派出所照相(6)女方相片三张(相片要求是一寸白底近期彩色大头相片,可以在刘圩派出所晒或自己带来) 4、女方(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是非农业户口的,女方还需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的待业证、失业证或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注:1签字盖章顺序
刘圩派出所领表填表男方村委签字盖章女方村委签字盖章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字盖章刘圩计生站签字盖章交材料到刘圩派出所分局审批领取准迁证去女方派出所迁出户口刘圩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上诉准备材料过程不需要到女方派出所。但是如女方户口簿无法说明女方是非农/农业户口时,需女方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3请用A4纸打印、黑色碳素笔填写

南宁市青秀区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婚姻情况 结婚时间 现户口所在地详细
未婚 再婚 初婚 复婚


未婚 再婚 初婚 复婚


生育情况
孩次 1 2 3 孩子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生育证号


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情
(附发票)


1 属计划生育内的要有一、二孩《生育证》,再婚照顾生育的要附离婚判决书、协议书或其他证明。 2 属放环的,要有县级计生部门放环证明,属结扎的,要有县级计生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绝育证明。 3 属违法生育的,要有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票据。(按征收标准全部交清) 4 结婚证、孩子出生证。
注:所需材料各复印一份,办理时交城区计生局存档
申请人配偶
审核必备证明材料
节育措施:男扎、女扎、放环、药具、其他 申请人现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青秀区计生局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意见


户口迁入单位(居委会)意见
经手人: 经手人: 经手人: (盖章) (盖章) (盖章)
说明:1、申请人指户籍变动的一方。此表一式两份,派出所和城区计生局各存一份。
2、表格请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男方)

南宁市公安局刘圩派出所:
本人叫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刘圩 坡号人(男,身份证号码: 族,属农业人口,于 日与 省(自治区) 县(市) 的女青年 (身份证号码: )登记结婚。为了日后生活和工作的方便,现申请把妻子 的户口迁来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 号入户,请审批。
此致


申请人签名:

男方村(委会(单位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女方)

南宁市公安局刘圩派出所:
本人叫 (身份证号码: (自治区) ( 号人,女, 族,(非)农业人口,于 日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 号门牌的男青年 登记结婚。为了日后生活和工作的方便,现申请把本人的户口迁来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 号入户,本人自愿将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请审批。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女方村(委会(单位意见:

盖章:

经办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a131403cc175527072208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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