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校级科研成果奖励及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1-03-04 07:03: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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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科院科〔2004 8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校级科研成果奖励及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校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促进我校科研水平和效益的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参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科研成果奖励及评选办法。

第二条:奖励类别、等级、名额、时限

1.类别:校级科研成果奖分为优秀学术论著、优秀学术论文、优秀自然科学应用成果、优秀社会科学应用成果四个类别。

2.等级和名额:各类别校级科研成果奖均设一、二、三等奖。分为自然科学优秀论著(5060篇)、社会科学优秀论著(4050篇)、优秀自然科学应用成果(1218项)、优秀社会科学应用成果(1215项)等四类。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项目授予奖状、证书和奖金。

3.时限:校级科研成果奖由原每两年评选一次调整为每三年评选一次(一般在学校每三年一次的科研大会上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和申报条件

1.奖励范围: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校(教职工),论文、著作必须署名我校;成果必须是调入我校后完成的,并经科研主管部门立项,项目经费进入学校财务管理(自然科学类入账经费五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五千元以上,校级课题经费不受此限制);教材和教研成果不列入科研成果奖的评选范围。

2.申报条件

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遵循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服务的方针,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成果:

(一)科研成果通过科研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题)、自然科学类取得“国内先进”以上评价。

(二)科研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有相关财务部门证明)。

(三)科研成果应用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具有县级以上党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四)在国内外权威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被SCIEISSCIISTPISSHP索引,或新华文摘摘录、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五)由国内外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达到一定发行量,并多次被其他作者引用(肯定性地引用或作为参考文献)。

(六)已技术转让的专利,其转让金已按规定上交学校。

(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艺术作品,并入选省级以上创作竞赛成果。

第四条:等级评定方式及条件

学校届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奖项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小组将严格遵循全面地、公正地评价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创新性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的原则评审各审报奖项,各等级奖项的基本条件如下:

()优秀学术著作基本条件

一等奖:

正式出版的学术论著,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课题;

②发行量10000本以上;

③被其他作者引用3次以上。

④获得全国性学会一等奖。

二等奖: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课题的成果;

②发行量5000本以上;

③被引用2次;

④获得省级以上学会科研奖励。

三等奖:

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市、厅级课题的成果;

②发行量1000本以上;

③被引用1次;

④获得省级以上学会科研奖励。

()优秀学术论文基本条件

一等奖:

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Nature》、《Science》、《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SCI》、《SSCI》、《EI》、《新华文摘》、《科学通报》发表(或收录);

②国家级课题;

③被其他作者引用3次以上。

④获得全国性学会一等奖。

二等奖:

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

②被《ISTP》或《ISSHP》收录;

③省级课题;

④被引用2次;

⑤获得省级学会一等奖,或全国性学会二等奖。

三等奖:

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核心刊物发表;

②在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③市、厅级课题成果;

④被引用1次;

⑤获得省级以上学会论文奖励。

()优秀自然科学应用成果基本条件

一等奖: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规划、设计等应用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省、部级党政部门采纳推广;

②在企业应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③社会效益得到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可。

2.已完成的纵向课题入账经费8万元以上。

3.已完成的横向课题入账经费10万元以上。

4.专利转让金入账经费8万元以上。

二等奖: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规划、设计等应用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地市级党政部门采纳推广;

②在企业应用取得6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③社会效益,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2.已完成的纵向课题入账经费6万元以上。

3.已完成的横向课题入账经费8万元以上。

4.专利转让金入账经费6万元以上。

三等奖: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规划、设计等应用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县级党政部门采纳推广;

②在企业应用取得3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③社会效益,得到地市级主管部门认可。

2.已完成的纵向课题入账经费5万元以上。

3.已完成的横向课题入账经费5万元以上。

4.专利转让金入账经费4万元以上。

()优秀社会科学应用成果基本条件

一等奖: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种形式的应用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省、部级党政部门采纳推广;

②在企业应用取得3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③社会效益得到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可。

2.已完成的纵向课题入账经费2万元以上。

3.已完成的横向课题入账经费3万元以上。

4.文学、美术、体育、音乐类创作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著作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且发行量3万册以上;

②作品在正式刊物发表,且被其他刊物转载或引用3次以上;

③入选国家级创作竞赛。

二等奖: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种形式的应用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地市级党政部门采纳推广;

②在企业应用取得2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③社会效益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2.已完成的纵向课题入账经费1万元以上。

3.已完成的横向课题入账经费2万元以上。

4.文学、美术、体育、音乐类创作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著作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且发行量2万册以上;

②作品在正式刊物发表,且被其他刊物转载或引用2次;

③入选省级创作竞赛。

三等奖: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种形式的应用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被县级党政部门采纳推广;

②在企业应用取得1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③社会效益得到地市级主管部门认可。

2.已完成的纵向课题入账经费0.5万元以上。

3.已完成的横向课题入账经费1万元以上。

4.文学、美术、体育、音乐类创作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著作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且发行量1万册以上;

②作品在正式刊物发表,且被其他刊物转载或引用1次;

③入选市级创作竞赛。

第六条: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

1.由校科研处下发评奖的具体通知,确定各奖项奖励名额。

2.填写有关申报表格(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填写后将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各部门审核。由各部门审核、签署推荐的意见。

3.由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部门所申报奖项的有关材料交科研处。

4.科研处将进行材料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材料组织专家组评审。

5.评审专家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投票。

6.科研处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本着宁缺勿滥、由得票高到得票低的原则,列出一、二、三等奖的拟获奖项目名单。

7.将拟获奖名单及其奖励等级进行校内公示。

8.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最后报校党委讨论通过。

第五条:本办法从2004111日起试行。原与之相抵触的文件或条款同时作废,本文件的解释权在学校科研处。

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抄送:校领导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科研处 20041030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a657f69a98271fe910ef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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