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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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 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3.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
4. 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五险一金查询】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杭 政函〔 2013〕 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 金计发标准的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071367号)精神,经研究, 决定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杭州市区 ( 不含萧山区、余杭区 )失业
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 1048元/ 月调整到 1176元/ 月。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 ( 市)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 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的组成部分之一,随着杭州市 区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为 1470 元,失业保险金标准 也要相应调高。那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有多少呢,杭州失 业保险领取条件是怎么样的呢 ?
一、杭州失业保险领取金额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区 ( 不含萧山、余杭区 ) 失业保险金标 准调整为 1176元/ 月,与原来的 1048元相比,增加了 1 28元。上溯 至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
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 70%至 80%确定。杭州的计发标准
为最低工
资标准的 80%。截至去年 9 月底,杭州市失业保险参保人 数达 294.88 万人。
按照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 义务满 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有 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萧山区、余杭区,以及其他各县 ( 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 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淳安县从今年 1月 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由 1060元调整为
1200 元;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 8.6 元调整为 9.7 元。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 70%计发,由原来的 742 元 / 月提高到 840 元 / 月,月增 98 元。
二、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的组成部分之一,一般是用来 对因为某些原因在某一段时间内失业的人员找到下一个工作之前的 工作真空期内保障失业者能够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不过不少企业 都没有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缴纳的仍然是三险一金,所以有一些 职工在失业后因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就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但是,同样有一些职工即使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但是仍然无法领 取失业保险金,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就是因为失业保险金领取其实是 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那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 ?
杭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共有四条。只有同时满足了这四条 才能够享受到杭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首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