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周南·樛木》之“樛”试析
发布时间:2023-03-07 19:04: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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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南·樛木》之“樛”试析
《诗经·周南·樛木》中的“樛”字,历来看法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樛”为本字说,“樛”“朻”异体说以及“朻”是本字说。本文先对这几种观点进行分析,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并结合出土文献加以论述,认为当以“朻”为本字,以“樛”为借字。
标签:诗经 樛 朻 本字 借字
《周南·樛木》中的“樛”历来争议很大,有人把它看作本字,有人把它看作借字,还有人把它看成“朻”的异体字,而有关字书中的解释也多有异,实在让人无所适从,有必要探究一下。为方便讨论,先将这首诗摘抄于此,然后再作分析。
樛木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今本《毛诗》作“樛木”,但也有别的本子不作“樛”而作“朻”的。唐陆德明《毛诗释文》:“马融、《韩诗》本并作‘朻’,音同。”[1]清人胡承珙认为马融习《鲁诗》,怀疑《鲁诗》与《韩诗》一样也写作“朻”。清朝另一位学者陈奂说:“盖马治《毛诗》,其所据作‘朻木’,与《韩诗》同。”[2]陈奂给我们提供的信息是,马融研究《毛诗》,可能《毛诗》别的本子也有写作“朻”的。这样一来韩、鲁、毛三家都可能有写作“朻”的情况。那么,“樛“和“朻”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对这个问题,前人早就存在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观点,“樛”为本字说。
毛传:“木下曲曰樛。”郑笺:“木枝以下垂之故,故葛也藟也得累而蔓之,而上下俱盛。”[1]《说文·木部》:“樛,下句曰樛,从木翏声。”又说:“朻,高木也。从木丩声。”[3]陆德明也认为“樛”“朻”音同,并说《说文》以“朻”为木高,[1]言下之意则是“樛”为本字,“朻”是借字。孔颖达进一步指出:“言樛木者,木种非一,皆以地势之美,或下垂,或上竦也。”[1]颜师古、朱熹等人都从毛说,认为“樛”指“木下曲”。
第二种观点,“樛”“朻”异体说。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对“樛朻”二字进行合并,改为:“朻,高木下曲也。从木丩,丩亦声。”注云:“此《韵会》所据小徐本也。今二徐本皆分樛、朻为二篆,樛训下曲,朻训高木,乃张次立以铉改锴而然。锴云《诗》作‘樛’,《尔雅》
作‘朻’,依诗为正。锴意许书作朻未是也。今考《释木》曰:‘下句曰朻。’‘南有樛木’毛传曰:‘木下曲曰樛。’下曲即下句也,‘樛’即‘朻’也,一字而形声不同。许则从丩声者,容许当日毛诗亦作‘朻’也。”并认为《玉篇》分别引用《诗》、《尔雅》证明两者相同,甚为明哲。他还指出:“丩者,相纠缭也。凡高木下句,垂枝必相纠缭,故曰从木丩。丩亦声。” [4](P250段玉裁经过考察,并据《韵会》和《玉篇》,认为二者只是声符不同,实际上是同一个字。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对《说文》“朻”进行注解说:“按,《尔雅·释木》:‘下句曰朻。’《高唐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