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记》分析秦始皇的形象

发布时间:2012-11-08 12:23: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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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记》分析秦始皇的形象

摘要: 在历史上,秦始皇一直是以一个暴君的形象出现在后人面前的。之所以称他为暴君,是因为他在位期间所施行的一系列暴政。但是,通过仔细研读《史记》中关于秦始皇的相关记载,我们发现:秦始皇实际上所推行的并不是暴政,而是借助暴力来完成的社会变革。这种,实质上是在大转型、大变革背景下产生的时代的、社会的、制度的,而非秦始皇的个人性质的,甚至可以说,这种和秦始皇个人并没有太大关系。因此,秦始皇并非是一个暴君

关键词:《史记》;秦始皇;暴政;暴君

历代政论家和史学家之所以将他看作是一个暴君,除了秦王朝本身的短祚之外,主要是因为秦始皇在位期间借助暴力推行的一系列社会变革。包括政治上的赋敛无度穷奢极欲;司法上的刑罚酷虐;思想文化上的焚百家之言。这一切,都成为历代政论家和史学家攻击秦始皇的理由。

一、秦始的“暴政”

1. 在经济上赋敛无度骄奢淫逸

“赋敛无度”。在政论家们看来,“赋敛无度”、“徭役繁重”是公认的暴政。而造成赋税沉重的主要原因是秦始皇改变了先王的赋役制度。董仲舒说:秦朝不仅废除了什一之税、三日之役,“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戎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穷奢极欲”。汉代的政论家们普遍认为,“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太奢,奉终太厚”这一类抨击涉及到秦始皇众多的工程建筑。东方朔指出:“夫殷作九市之宫而诸侯畔(),灵王起章华之台而楚民散,秦兴阿房之殿而天下乱。”司马迁也说过:“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

2 在刑罚上的残暴

“刑罚酷虐”。秦始皇的法治及与法治相关的弊政是后世政论家们抨击的主要对象。秦朝的统治残暴,以刑杀为威,法律严酷之极;为修建豪华的宫殿、陵墓,造成了赋税沉重,兵役和徭役繁重,耗费了巨大的财力和人力,加深了人民的苦难。这是自古以来史学界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西汉贾宜的《过秦论》就将秦朝灭亡的原因归结为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而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篇末的论赞中大段引述西汉政论家贾谊《过秦论》的内容,并称赞说:善哉乎贾生之推言之也!由此可以推之,司马迁也很认同秦朝的灭亡是由于不施仁义之政的关系。

3. 思想文化上:“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方法。而当年秦始皇由于没有认识到可以儒学是可以利用的,所以采取了激烈手段。焚书坑儒这种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它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赞同

二、对暴政的辨析

1. 经济上理由的辨析

赋敛无度:许多政论家都将其作为抨击秦始皇的一大理由。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收泰半之赋力役三十倍于古的程度。但事实上,早在春秋战国时就出现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的现象。在当时,这是很重的赋税。到了战国时期,这种赋税逐渐在各国实行。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垦殖面积的扩大,农作物的产量已有较大的增长。民众对这样的赋税已可以承受。

穷奢极欲:历代政论家说秦始皇穷奢极欲的主要证据是秦始皇在位期间大兴土木,如北修长城,南建灵榘,修建阿房宫等。对此,我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秦始皇所修建的各种工程,有合理不合理之分,不能笼统地斥责为穷奢极欲,更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秦始皇是暴君的理由。所有这些,都是开创性的历史活动。

2.刑罚上理由的辨析

刑罚酷虐:必须承认,秦朝的法律体系,刑名众多,刑罚残酷。同时,又由于各种刑罚还可以结合使用,因而刑罚更加残酷。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这种刑罚酷虐的司法体系与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是分不开的。历史上,史学家们常常将秦与汉进行比较,认为秦法不合圣制而汉法符合圣人之制。实际上,由于汉承秦制的缘故,刑罚严酷是秦汉法律体系的共同特征,秦法所出现的各种罪名,在汉法中几乎都可以找到。不同之处仅仅在于秦朝将这种刑罚严酷的法家学说作为指导思想,而汉代在统治思想上更强调一个字。所以说,刑罚酷虐是那个时代的社会上的共同特征,并不是由秦始皇一人搞成的,它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时代背景。将刑罚酷虐作为秦始皇的暴政是不合适的。

3. 思想文化上理由的辨析

“焚百家之言”:不可否认,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一次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文化专制行为。然而,当我们以分析和批判相结合的态度来看待这些历史事件时,不难发现,在这些事件当中,秦始皇并非应当负主要责任。诚如翦伯赞在《秦汉史》中所写:“这种犯罪的行为,秦始皇实在应该负责,但是具体的史实指出来,主张焚书的不是秦始皇,而是儒家的叛徒李斯.主张坑儒的也不是秦始皇,而是法家门徒诸御史。因此我们以为焚书坑儒,不应该完全归于秦始皇个人对于文化的愤怒。而应该归结为当作一个阶层的商人地主对于过去文化思想的在审判之残酷的执行。”

三、秦始皇也还有许多伟大的历史事迹1. 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使“大一统”由思想学说变为政治现实 2. 建立了延续了两千余年中央集权的制度,极大地维护了中国的国家统一和政治统一 3.在经济上和思想文化上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巩固统一的措施使中国的经济进入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

恩格斯曾经说过:“……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这里有双重的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个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这告诉我们:作为处于春秋战国时期向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大转型时期的君主,秦始皇的“暴政”实际上是借助暴力来完成的社会变革。由于这一系列的变革不符合原有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尺度,因此,它们不可比面地被贴上了“暴政”的标签,而秦始皇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暴君”这样一种社会文化符号。实际上,这种“暴政”的出现,与其说是秦始皇的个人性暴虐所致,不如说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制度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暴虐,时代的暴虐,制度的暴虐,秦始皇只不过是完成了历史赋予他的历史使命而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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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张大可. 司马迁评传 [M] . 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10] 毛泽东.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M] . 人民出版社,1991.

教育学院10教育本一班

姓名:王福娣

学号:10101203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d38128283d049649b665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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