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学分管理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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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学分管理规定(修订)
为增强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教学计划中设立了创新学分。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营造一个创新教育的环境和氛围,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分院要成立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创新活动。二、各分院要根据《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学分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创新学分执行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在每学期末,各分院及相关部门要将本学期的创新学分项目报教务处审核。
四、每学期初、由学生所在分院的专业教研室组织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上一学期取得的创新学分,按照系统流程各部门进行审批。所获创新学分的背景材料由各分院存档备查。
五、超出教学计划的创新学分,可申请替换相同学分的选修课学分。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学分方案(试行)
类别

参加教师科研课题

发表学术论文
专利
发表稿件(艺术作品
1~221~2
创新创业竞赛
1~2
学分
1~2

由教师提供课题证明,学生有独立完成部分的成果获2分,
参加者获1分。由分院负责认定。
获奖证书(获校级三等奖0.5分二等以上奖1分,获省级以上
2
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获2分,第二作者获1在校期间取得专利证书,且为第一专利人,获2学分。在校报上发表(文章1000字以上、作品两幅1分,在市级以
上报纸或杂志上发表2分。
A1学分,四级及以上2学分(其它相应考试由教务处认

证书(其它相应认证由教务处认定
获校级三等奖0.5分,二等奖以上1分。省级三等奖以上2
分。
校级(前三名1分、市级(前三名2分,省级(前八名2
成果或作品。由各分院组织认定。
根据考核方案,各分院组织社团认定,报科研处审批。

通过外语等级考试1~2
通过计算机二级或其它相应认证1
参加艺术类竞赛参加体育竟赛

参加专业社团参加大师工作室、创新团队
0.5~21~21-20.5~1


获一项专业资格证书1~2
国家承认的各种职业资格证。根据获得证书的难易程度,由
各分院提出得分标准,并报教务处批准备案。获校级三等奖0.5学分,二等奖以上1学分,省级三等以上
2学分。结业证书
提供3000字以上的有关报告。由专业教师(或公共课教师)
负责认定,教务处审批。根据考核方案,由校团委组织认定。根据考核方案,由校团委组织认定。
学生取得重大成绩,超出上述学分认定范围,学生可提出申
请,由院、部审核,教务处审批。
技能大赛(含通用技能)0.5~2
参加专升本学习1
社会调查、经营实践、勤工助学

其他参加学校公共社团参加志愿者活动
10.5~10.5~11~2

注:文化素质类、社会实践类项目不可重复申报获得学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ef50b47f8b069dc5022aaea998fcc22bdd14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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