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双学位

发布时间:2019-12-09 19:18: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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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级法学双学位

毕业论文注意事项及参考选题

一、 注意事项

1. 2005315日前,需参加论文答辩的校内双休学生,必须到学校财会部核算七科交论文指导费,凭交费收据到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登记论文选题,逾期不予受理;七校双休学生可直接到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登记论文选题,逾期不予受理。

2. 法学院将根据毕业生的论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准更改。指导教师的安排结果将于200541日前在教务部网公布。

3. 《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有关附件一、二、三、五、六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做出具体说明,请学生遵照执行。网上查阅地址:sjjxb.whu.edu.cn

4. 毕业论文修改定稿后,一律用A4纸打印(标题3号字,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小4号字,内容摘要、关键词5号字,正文小4号字,主要参考文献5号字),一律用宋体。

5. 学生所需毕业论文的封面、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成绩评定表,请自行到武汉大学教务部文理学部教材点购买。

6. 毕业论文于2005429日前交初稿,5月中旬定稿,5月下旬答辩。

二、 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1. 刑法学科地位研究

2. 刑法结构体系研究

3. 刑法原则研究

4. 刑法效力研究

5. 刑法解释研究

6. 犯罪定义比较研究

7. 犯罪本质研究

8. 犯罪基本特征研究

9. 犯罪主体研究

10. 犯罪对象研究

11. 犯罪客体研究

12. 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

13. 危害行为研究

14. 危害结果研究

15. 刑事责任年龄比较

16. 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17. 犯罪目的研究

18. 犯罪罪过研究

19. 犯罪形态研究

20. 正当防卫制度

21. 紧急避险制度

22. 刑罚体系研究

23. 刑种研究

24. 非刑罚处理方法比较

25. 危害国家安全罪

26. 危害公共安全罪

27.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

28. 走私罪

29. 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

30. 金融诈骗罪

31. 扰乱市场秩序罪

32. 侵犯财产罪

33.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34.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5. 贪污贿赂罪

36. 渎职罪

37. 当事人适格研究

38. 论诉讼法律行为之特质

39.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研究

40. 民事诉讼中的免证事实研究

41.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

42. 回避制度研究

43.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研究

44. 诉之变更探讨

45. 论判决之更正与补充

46. 上诉若干问题探讨

47. 诉讼中止探讨

48.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49. 举证妨碍探讨

50. 简易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51. 论强制执行法之价值取向

52.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

53. 试论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方法

54.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55. 论最亲密联系原则

56.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57. 论意思自治原则

58. 冲突法正义与实体法正义

59. 晚近国际私法立法的新发展

60. 论非方便法院原则

61. 论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立法的完善

6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63. ADR在中国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64. 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送达

65. 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取证

66. 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67.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

68. B2C合同的法律适用

69. 网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70. 网上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71. 论国际金融争议的解决

72. 评民法典草案第9编的规定(具体选择某一条款)

73. 国际私法典型案例评析(请选择某一具体案例)

74. 论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75. 论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76. 论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

77. 论仲裁庭的管辖权

78. 论仲裁员的资格条件

79. 论仲裁责任

80. 1994年中国《仲裁法》的修改与完善

81. 论合同转让对仲裁条款效力的影响

82. 论友好仲裁

83. 论临时仲裁

84. 论中国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85. 论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

86. 论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87. 论可仲裁性

88. 论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

89. 论作为国际法渊源的条约与习惯的关系

90. 论缔结条约的主体资格

91. 条约法与合同法比较

92. 论条约保留的问题

93. 论条约解释的理论与实践

94. 论条约的无效与终止

95. 国际法与国际政治

96.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97. 国际法主体的新发展

98. 国际法上的主权问题

99. 国际刑事法院若干问题研究

100. 国际法与民法原理

101. 主体与人权

102. 人道主义干涉

103.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104. 引渡问题

105. 国家的国际责任

106. 国际法与国内法

107. WTO法与中国国内法

108. 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危机

109. 联合国与国际法

110. 欧盟联盟与国际法

111. 外交、领事、国际组织对外关系法

112. 船舶抵押权与船舶优先权的冲突与协调

113. 论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统一化

114. 论承运人责任制度

115. 电子提单法律问题

116. 无单放贷(预借提单/倒签提单)行为的法律性质

117. 论船舶碰撞制度的新发展

118. 论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选取其一)

119. 海上保险委托/代位权制度研究

120. 论中国《海商法》的完善

121. 从投资定义谈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

122. 南北关系与国际投资法的发展

123. 试论国际直接投资模式的变迁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124. 外资待遇标准与国际法律问题

125. 卡尔沃主义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模式的发展

126. 投资自由化与国际投资法的发展

127. 我国外资法的演变

128. 对现有国际性投资规则的评价

129. 结合我国外资法的规定谈TRIMS协议对投资法的发展

130. 结合ICSID公约谈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

131. 结合MIGA公约谈直接投资的国际保护

132. 对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评价与改革建议

133. IMF的发展

134. 金融全球化与汇率制度的改革

135. 金融创新对国际金融法发展提出的挑战

136. 论巴塞尔有关文件的法律性质

137. 国际银行并表监管制度与东道国监管的关系

138. 论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例外

139. 论费延业务中票据的关系

140. GATS协议与我国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

141. 论信用证交易的性质

142. 论信用证审单中的法律问题

143. 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作用

144. 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关系

145. 论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

146. 论侵销的确定

147. 结合WTO案例分析补贴的构成要件

148. 多哈回合前景分析

149. 评美国贸易法201条款案

150. 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问题

151. WTO幼稚产业保护条款评析

15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

153.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探讨

154. 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研究

155. 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史影响

156. 论述中国古代的特权法律制度

157. 试述中国古代的德治

158. 论依法治国与行政法治实施

159. 行政相对人问题研究

160. 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行政第三人)研究

161. 论行业协会在行政法上的法律地位

162.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控

163. 论行政决策的法律监控

164.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65. 论特别权利关系理论

166. 论行政法上之平等原则

167. 论行政法上之比例原则

168. 论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169. 论行政参与原则

170. 论行政公开原则

171. 论行政听证制度

172. 论行政法上的正当程序原则

173.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

174. 费改税中的法律问题

175. 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

176. 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177. 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保护

178. 开发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

179.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问题

180. 行政合同的应用性研究

181. 行政给付研究

182. 行政委托研究

183. 受欺诈行政行为研究

184. 无效行政行为研究

185. 行政不作为及其救济

186. 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及其保障

187. 行政事实行为的界定

188. 行政公务行为的认定

189. 行政救济与行政法治

190. 行政救济与行政民主

191.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

192. 论行政行为的转换

193. 行政程序立法中的问题研究

194. 行政赔偿中的因果关系确认

195. 行政追偿及其标准研究

196. 《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实施中的问题研究

197. 部门行政法中的问题研究(如工商、税务、海关、教育、文化、科技、公安等领域中的行政执法问题)

198. 全球化与中国法律变革

199. 论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200. 论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统一法学派……)

201. 论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

202. 论法律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03. 论法治社会与法律权威

204. 论公私法的划分

205.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206. 论法律的局限性

207. 论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立法的影响

208. 论传统法律资源与法制现代化之关系

209. 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210. 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

211. 诊所式法律教育探索

212. 欧盟法的法理学思考

213. WTO的法理学思考

214. 论国际法与国内法之关系

215. 论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的价值

216. 现代法的人文困境及其出路

217. 论法治的文化基础

218. 论法律信仰

219. 论中国比较法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220. 论法学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221. 法理学视野中的可持续发展

222. 论司法改革

223. 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224. 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

225. 论程序正义

226. 论法律解释

227. 文学作品的法理学——以《***》为例

228.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22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

230.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231.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32.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233.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34.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人民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235.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大意义

236.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

237. 怎样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238. 依法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

239. 如何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240.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必要性

241.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42. 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

243. 政府与人大关系问题研究

244. 新时期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研究

245.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46. 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247. 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248. 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

249.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50.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51.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性

252.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53. 试论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54.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255. 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

256. 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57. 保证人民群众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258. 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公开办事制度

259. 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260. 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261. 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62.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研究

263.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64. 试论“三个代表”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辨证关系

265.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66.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67.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适应新形式的要求

268. 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

269. 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

270. 试论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271. 拓展和惯犯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272.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73.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274. 我国加入WTO面临的法环境与政府法制建设

275. 加入WTO之后我国企业的法制建设

276. 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277. 试论宪法的司法化

278. 与时俱进,完善宪法

279. 宪法至上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

280.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

281. 政治文明与中国宪法的发展

282. 建立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283. 试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284. 宪法基本权利的民法效力

285.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的地位和作用

286.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的地位与作用

287. 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288. 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289. 论公司人格

290. 论公司财产

291. 论公司资本与我国的立法选择

292. 论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

293. 论公司董事的义务

294.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劣

295.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劣

296. 论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297. 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298. 论商法代理

299. 论商号权

300. 论企业维持

301. 论商行为的主要特征

302. 论商事合伙

303. 论环境法的目的

304. 论环境法的任务

305. 论环境法的价值定位

306. 环境法与公平原则

307. 环境法与效率原则

308. 环境权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09. 环境权与环境道德的关系

310. 环境权与环境意识的关系

311. 论国家环境监督管理职责

312. 论国家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体制建构的原则、体系、职责确定与划分原则,各国体制的比较)

313. 行政权与环境权的关系

314. 行政权与资源权属的关系(综合性研究或个别权属专题性研究,如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水或水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矿产资源权或探矿权、采矿权,海域使用权、野生动物养殖权,渔业权,草原所有权或使用权,林权或林业权等)

315. 论环境法律关系

316.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317. 论环境法的调整机制(手段)

318. 论环境法的经济刺激机制(手段)

319. 论环境法的行政强制机制(手段)

320.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机制(手段)

321. 论环境法的行政指导机制(手段)

322. 公众参与与环境法

323.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

324.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的行政法律保障

325.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

326. 环境保护团体与环境法

327. 中国基层社会自治与环境法

328. 司法权与环境权的关系

329. 司法权与环境行政权的关系

330. 公民环境权研究

331.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32. 环境诉讼研究(环境行政诉讼、环境民事诉讼、环境刑事诉讼或公益诉讼研究)

333. 环境法律责任研究(选择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之一)

334. 环境法律原则(选择一个原则论述)

335. 环境法律制度(选择一个制度论述)

336. 国际环境法律原则(选择一个原则论述)

337. 国际环境法律制度(选择一个制度论述)

338. 国际环境法律文件专题研究(选择一个国际环境法律文件进行专题论述)

339. 环境或资源立法律专题研究(选择一个我国或外国环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论述)

340. 自然资源权属问题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个别权属专题性研究,如水权、矿产资源权或探矿权、采矿权等)

341. 土地权属问题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个别权属专题性研究,如农村土地承包权问题,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转让,土地征用,土地复垦,解决土地荒芜的法律问题,)

342. 排污权研究

343. 排污权转让(交易)研究

344. 野生动物或植物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45. 自然保护区制度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46.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47. 生态安全的法律问题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48. 自然资源安全的法律问题研究(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49. 生态整治恢复的法律问题研究(如退耕还林、退田还湖中的法律问题,防沙治沙的法律问题,48、水土保持的法律问题,生态恶化区域的生态整治恢复的法律问题等)

350. 小城镇或农村、农业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51. 其他环境或资源法律问题(综合性研究或专题性研究)

352. 经济法调整对象探讨。

353. 经济法与商法关系探讨。

354. 经济法性质探讨。

355. 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问题。

356. 国有股减持若干法律问题。

357. 公司法若干问题探讨。

358. 宏观调控的若干问题探讨。

359. 竞争法若干问题探讨。

360. 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361. 反垄断法若干问题探讨。

362. 消费者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

363. 商业银行法若干问题探讨。

364. 税法若干问题探讨。

365. WTO与中国经济法的变迁。

366. Trips与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完善。

367. 价格法若干问题探讨。

368. 产品质量法与市场秩序。

(注:352368之间,学生可细化,亦可在经济法范围内自由选题)

369. 论保险利益。

370. 论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371. 论保险合同的解除。

372. 论物权法定原则。

373. 论国家所有权。

374. 论集体所有权。

375. 论共有。

376. 论保证责任。

377. 保证期间若干问题初探。

378. 定金制度若干问题初探。

379. 股权质若干问题之探讨。

380. 债权质若干问题之探讨。

381. 最高额抵押若干问题之探讨。

382. 财团抵押若干问题之探讨。

383. 留置权问题初探。

384. 楼花按揭若干法律问题之探讨。

385. 所有权保留制度之探讨。

386. 私法自治原则及其限制。

387. 论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388. 准法律行为初探。

389.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意义与建构。

390. 试论委托监护。

391. 民事主体本质属性初探。

392.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初探。

393. 也谈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394. 货币的所有与占有。

395. 表示意思欠缺的法律后果。

396. 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实践意义。

397.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的整合。

398. 诉讼时效未完成制度初探。

399. 略论多数之债。

400. 试论合同的成立与有效。

401. 要约与要约邀请。

402. 试论合同的解释。

403. 不当得利的类型化与非类型化。

404. 共同海损若干问题之探讨。

405.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若干问题之探讨。

406. 海商法上风险责任之探讨。

407. 海上保险若干问题之探讨。

3、张小娴说: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甚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4、张小娴说:思念一个人,不必天天见,不必互相拥有或相互毁灭,不是朝思暮想,而是一天总想起他几次。听不到他的声音时,会担心他。一个人在外地时,会想念和他一起的时光。

  5、张小娴说: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6、张小娴说: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7、张小娴说:寂寞的人,感冒会拖得特别的久,因为她自己也不想痊愈。

  8、张小娴:女人放弃一个跟不上她的男人,是有志气。男人放弃一个跟不上他的女人,则是无义。

  9、张小娴说:清醒一点吧,世上没有未完的事,只有未死的心。

  10、张小娴说: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11、张小娴说: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12、张小娴说:突然觉得很委屈。我对你微笑,转身的刹那,终于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13、张小娴说: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喜欢一个人,不到一定程度,不要轻易去说喜欢。因为你的一句轻浮的话,很可能悲伤另一个人一段时光。也有的,将会是,一生。

  14、张小娴说:如果没有很大把握,又或者没有坚定地信念,请不要说太长久的承诺。相爱时叫承诺,不爱的时候呢?也不是谎言吧。毕竟爱着的时候就算说了地久天长,相信也是出自真心。只不过后来的离开,不是自己能把握的。

  15、张小娴说:如果爱的足够深,又或者是用情深的人,那个曾经伤害过TA的人有天肯回头了,TA还是会很没骨气很没出息地接受。因为爱,因为忘不了。

  16、张小娴说:爱情结束后,请选择“沉默”.你可以喊三两最好的朋友去K歌,使劲吼,就唱那首“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然后在某个时间点突然嚎啕大哭。就算你是男生,也没什么丢人的,不难过只能说你没有真心爱过。

  17、张小娴说:不要在爱情结束后,把那个你曾经爱过的人到处指责,将TA说的一无是处。没必要的,既然留不住心,不如留下那份感情的纯洁度,蒙了尘,也就减损了回忆的价值。

  18、张小娴说: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你伤心欲绝,然后发现不爱你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今天回首,何尝不是一个喜剧?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所有的悲哀也不过是历史。

  19、张小娴说: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最深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20、张小娴说: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曾经渴望与一个人长相厮守,后来,多么庆幸自己离开了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我们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的一个人。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己说谎。

  21、张小娴说:时间会让你了解爱情,时间能够证明爱情,也能够把爱推翻。没有一种悲伤是不能被时间减轻的。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22、张小娴说:一个钱币最美丽的状态,不是静止,而是当它像陀螺一样转动的时候,没人知道,即将转出来的那一面,是快乐或痛苦,是爱还是恨。快乐和痛苦,爱和恨,总是不停纠缠。所谓缘分,也和发明一样吧,都是源于偶然。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23、张小娴说:在最有感觉的时候,她没有停下脚步,那么,也不必在一起走完那段路之后,回头去寻找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感觉,路已经走完。爱情中最伤感的时刻是后期的冷淡,一个曾经爱过你的人,忽然离你很远,咫尺之隔,却是天涯。曾经轰轰烈烈,曾经千回百转,曾经沾沾自喜,曾经柔肠寸断。到了最后,最悲哀的分手竟然是悄无声息。

  24、张小娴说: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一次的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

  25、张小娴说: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 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 本来很近的两个人, 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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