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
发布时间:2023-12-19 03:44: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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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与人道合一的目的就是要将天性与人性合一。天性是至善、至诚、至仁、至真的,那人性也应该是至善、至诚、至仁、至真的。只有使人性达到了那至善、至诚、至仁、至真的天性,才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才能创制天下的大纲,建立天下的大本,才能通晓天地化育万物的道理,才能达到中庸之道。
对于天人合一思想的评价 中国哲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念,发源于周代,经过孟子的性天相通观点与董仲舒的人副天数说,到宋代的张载、二程而达到成熟。张载、二程发展了孟子学说,扬弃了董仲舒的粗陋形式,达到了新的理论水平。张载、二程的天人合一思想,分析起来,包括几个命题: 1.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张载说:“理不在人皆在物,人但物中之一物耳。”明确肯定人是一物。张载《西铭》说:“天称父,地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其主要意义是肯定人类是天地的产物即自然的产物。 2.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也服从这普遍规律 张载说:“若阴阳之气,则循环迭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相揉,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此其所以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谓之何哉 ?”(阴阳相互作用相互推移的规律就是性命之理,自然界与人类遵循同一规律。 3.人性即是天道,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是一致的 张载说:“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他认为性与天道具有同一内容,即是变易。程颐说:“道与性一也。”又说:“道未始有天人之别。”他认为天道、人性、人道是同一的,其内容即是理,也就是仁义礼智等道德原则。张程都肯定性与天道的同一性,但张载以为这道即是变易,程颐则以为道即是理,这是彼此不同的。 4.人生的理想是天人的调谐 这是《易传》提出的,以“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为理想境界。张载、程颐亦接受这种观点,但是没有更详尽的发挥。 这四个命题之中,第一和第二命题是基本正确的。这第三命题是基本错误的,第四命题包含着有价值的重要思想。为了正确评价这些命题,应考虑三个理论问题:(1自然界 和人类精神有没有统一性?(2自然规律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如何?(3人类应如何对待自然界?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多次讲到自然与精神的统一,摘引如下: 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 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人们愈会重新地不仅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 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 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 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而理性是不能和自然界矛盾的。 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 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 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是类似的,反之亦然,而且同样的规律对所有这些过程都是适用的。 辩证法的规律无论对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运动,或者对思维的运动,都一定是同样适用的. 恩格斯的这些论述可谓精辟透彻、深切著明。人类和自然界,自然界和精神,具有统一性。自然规律与思维规律是互相一致的。自然过程、历史过程、思维过程都遵循同样的根本规律,而这根本规律就是辩证法的规律。 应该承认,中国古代哲学家所谓“天人合一”,其最基本的涵义就是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在这个意义上,天人合一的命题是基本正确的。 道德原则与自然规律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道德不可能违背自然规律,但是服从自然规律的行为不就是道德行为。道德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道德原则是人们依据社会生活的需要而设定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和阶级性。程颐认为“天道”与“人道”只是一个道,事实上是把维护当时社会秩序的道德原则绝对化、永恒化,把当时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原则抬高为天经地义,这是根本错误的。至于程颢以“心即是天”来论证“天人本无二”,就更是陷于主观唯心主义的错误了。
张载没有讲仁义就是天
道,但是他把人性与天道统一起来,以为“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这就混淆了人性与天道的区别。所谓人性应是指人的特性,即“人之所以为人者”或“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人性与自然界的普遍性应有区别。张载以“天地之性 ”为人的本性,也是不正的。孟子“知性则知天”的学说是张载、二程的许多错误观点的思想来源。 我们认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包括复杂的内容,其中既有正确的观点,也有错误的观点,应该如实地加以分析。 关于人类应如何对待自然界,中国古代有三种典型性学说:一是庄子的因任自然(顺天 说,二是荀子的改造自然(制天说,三是《易传》的天人调谐说。庄子的观点是消极的思想,荀子的观点是积极的思想。自从西方“戡天”(战胜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