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19 17:43: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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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关于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全市农村信用社发展步伐,推进***联社改制农商行,推动信用环境建设,确保信用社资金良性循环,按照省及***市关于集中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着力打造“诚信***”为引领,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为核心,以“加大力度、注重盘活、规避风险”为原则,充分运用行政措施与法律手段相结合办法清收不良贷款,确保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达到预期成果,增强借款人诚信意识,促进农村信用社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联社改制农商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计划18年内,通过多方协调配合,对政府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村社干部自用或担保、村级债务的不良贷款进行重点清收,实现清收化解5,000万元。对养殖业及农户一般性贷款、走逃类贷款、乡镇关停倒闭贷款协助清收。以省政府集中开展清收拖欠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为契机,进行全面清收,营造良好的清收氛围。  

三、清收措施  

(一)关于对村集体使用贷款的清收。一是有效落实债务。全市各村级组织要对所欠农信社贷款账目进行梳理,逐笔建立好台账,对于乡农经站未入账的个人承贷村集体使用贷款,由农信社、村委会、农经站三方查找账目,与相关人员核实,理清债务关系,是村集体使用的贷款,农经站必须入账管理;其次,积极主动偿还。乡、村两级组织要积极主动用村机动地承包费、经济林拍卖款项、油田、土地整理、草原等占地补偿款款项、村级资产租赁费等相关收入优先偿还贷款,不能一次性偿还的要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农信社将在利息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再次,配合保全资产。对于暂时无能力偿还的,要主动提供有效资产,配合农信社采取保全措施。  

(二)关于对公职人员及村干部使用贷款的清收。一是涉及各乡镇的要由乡镇主要领导与借款人、担保人谈话,涉及市直机关的由市清收领导小组与借款人谈话,形成谈话笔录并落实偿还期限,对态度较好、还款积极并在规定期限偿还贷款的欠款人,政府将协调农信社给予优惠政策;二是对在限期内不能偿还贷款、不制定还款计划的公职人员,市清收领导小组将对欠款人所在单位下发通知书,所在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除给本人发放最低生活费用外,其余部分必须逐月扣收,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贷款还清为止。三是对态度恶劣、恶意逃废债务、拒不偿还和不履行担保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将采取行政的法律措施;四是对于已经诉讼的借款人,除扣工资外将扣住房公积金及其资产抵偿贷款,对已经构成诈骗性质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三)关于对农户养殖贷款的清收。一是对于能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在利息上给予一定让利政策;二是对于只能偿还部分本金的,剩余部分本金可以采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直补质押方式重新发放中长期贷款,逐年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在执行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三是对不积极还款或不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化解不良贷款的借款人要依法诉讼,对其资产进行查封和扣押,采取公开拍卖方式收回贷款。  

(四)关于对农户走逃类贷款的清收。首先,村社干部要积极联系欠款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人,掌握准确搬迁地点后,将信息提供当地信用社,便于采取相关措施或法律手段组织清收。其次,限制走逃户其耕地私自对外转让和承包。一是在村上张贴公告,告知当地村民这部分农户欠农信社贷款,其名下的承包地对外转让和承包要经村委会同意,否则后果自负;二是密切关注已经对外转让和承包的耕地期限,在到期前,由农信社和村委会协商,将其耕地进行转让和发包,用转让和承包费偿还所欠贷款。再次,村社干部要向欠款人做好直补资金需要本人领取的解释工作,便于农信社与欠款人协商用直补资金偿还部分欠款或以直补资金质押方式为该户重新发放贷款,以减轻农户负担,对走逃户长期不在本村居住,恶意不还的,将通过法院扣收直补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核实阶段。自18年4月1日起,利用10天时间,各乡镇政府要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工作人员按村张贴《关于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的公告》,使借款人进一步了解清收政策,同时对不良贷款进行确认和摸底,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全面登记,以便于下一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清收。  

(二)分类清收阶段。自18年4月10日起,利用10天时间,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农信社提供的欠款分类明细表,视欠款户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盘活或清收,达到不良贷款下降的目标。乡镇信用社对政府帮助清收回的贷款要单独设立台账,按月将政府帮助清收情况报信用联社,由信用联社根据当月各乡镇、村收回不良贷款本息总额,按照招标清收奖励标准,在当地信用社兑现奖励资金。  

(三)总结表彰阶段。由清收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帮助清收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对清收工作完成较好的乡镇、村委会,以及清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18年1月10日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运用传单、电视、短信通知、征信宣传等各种有效手段,形成清收工作的强大声势,营造清收不良贷款的良好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一批主动还贷的典型,积极树立全社会诚信理念。清收工作人员在清收过程中,要做好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贷款户法制和诚信意识,提高其还贷的自觉性。同时,对恶意逃避、还贷不及时的贷款户,及时曝光,为清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明确职责,上下联动。各乡镇政府成立行政清收组,负责本辖区内清收专项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配合清收;公安、检察院成立经济侦查组,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对涉嫌金融诈骗的不良贷款进行立案侦察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法院成立诉讼执行组,抽调有能力人员专门负责案件集中执行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清收督导组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公职人员、村干部不良贷款的清收,对不能及时偿还的进行督导、谈话;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媒体支持宣传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精心组织,通力配合,确保清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精心组织,合力清收。此次清收工作以市政府为主体,乡村两级组织及相关部门(单位)全力配合,做到人员落实、措施到位、制度健全。清收工作要按照合法合规、文明有序、公开透明、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积极有序开展清收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六、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确保清收工作有序正常开展,成立***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政府副市长  

成员:***公安局副局长  

    ***检察院副检察长  

    ***法院副院长  

    ***财政局局长  

    ***  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融办主任  

    ***住建局局长  

    ***监察局局长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农经局局长  

    ***林业局局长  

    ***国土资源局局长  

    ***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信用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用联社,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清收工作,加强清收工作的日常督查、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清收经验,扎实推动专项清收活动的开展。  

各乡镇也必须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指派一名副乡级领导为组长,成员由乡镇财政所、农经站、村书记、所在地信用社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乡镇不良贷款摸底、清收、核算、情况通报、沟通协调等事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8年4月1日印发  

(共印10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40ddf1b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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