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生政策:产假、陪产假天数

发布时间:2020-05-28 16:39: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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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计生政策:产假、陪产假天数,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16-04-20 09:47:19来源:本网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最新计生政策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修正案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新《计生条例》同样于2016年1月1日实施。

广州市参保企业和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业务依据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与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二、产假、陪产假天数

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一)参保人生育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结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因此合法生育一胎、二胎妇女均可再享受延长生育假30天,男职工则因配偶的生育可享受15天陪产假。

 

三、奖励假、生育假工资哪承担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因此按照广东省新《计生条例》规定,女职工享有的奖励假期30天和男职工看护陪产假期15天的假期工资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不纳入社保基金支付范畴。

 后30天改为80天。

四、晚婚假知识点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而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关于晚婚的规定。因此,晚婚假相应取消,职工本人结婚,仅可享受婚假3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4e2b493a8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d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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