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告知书
为了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及房屋承租方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强化安全用火用电的责任意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办公楼和社会稳定。
针对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现将办公楼防火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办公楼内,严禁私拆、私拉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水杯、电热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电器;
2、严禁乱扔烟头;
3、不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在消防通道处人为设障或堆放杂物;
4、办公楼内的人员均应积极履行防火职责,确保自身及单位财物安全;
5、各处(室)负责人和房屋承租方主要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6、值班人员应在全体职工下班后,对办公楼逐层进行安全检查(除实验室外,各楼层总电源要关闭),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火场自救十三诀: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2、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3、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4、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5、明辩方向,迅速撤离 6、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7、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10、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11、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12、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13、跳楼有术,虽损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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