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的认定及概况

发布时间:2023-04-05 15:40:4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含义和类型1985年,国务院发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份关于国家风景名胜资源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对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内涵、管理部门、管理机构、规划和保护等工作都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2条规定,凡具有观赏、文学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活动的地区,应当划为风景名胜区。国务院2006年第474号令《风景名胜区条例》沿用了这一释义。《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将“风景名胜区”简要定义为:风景名胜区指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惊醒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也称风景区。建立风景名胜区,目的就是要为国家保留一批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包括生物资源)同时科学的建设管理,合理的开发利用,实现“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十六字方针。我国风景名胜区类型众多,自然景观奇特,自然景观与人为遗迹融为一体,相当一部分风景名胜区的景观在世界上具有代表性。根据不同的标准,风景名胜区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用地规模区分,风景名胜区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1km2以上)四类;按景观区分,有山岳型、岩洞型、江河型、湖泊型、山水结合型、历史圣地型、名胜古迹型、现代工程型风景名胜区;按结构区分,有单一型、复合型和综合型风景名胜区;按布局区分,有集中型、线型、组团型、放射型、链珠型和星座型风景名胜区;按功能区分,有观光型、游憩型、休闲型、民俗型、生态型和综合型风景名胜区;按风景主要构成要素区分,有天然风景名胜区和人工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将风景名胜区分为历史圣地类、
山岳类、岩洞类、江河类、湖泊类等15类,见表1风景名胜区分类类别代码中文名称SHA1SHA2SHA3SHA4SHA5SHA6SHA7SHA8SHA9SHA10SHA11SHA13历史圣地类山岳类岩洞类江河类湖泊类海滨海岛类特殊地貌类城市风景类生物景观类壁画石窟类纪念地类陵寝类类别名称英文名称SacredPlacesMountainsCavesRiversLakesSeashoresandIslandsSpecifiedLandformsUrbanLandscapesBio-LandscapesGrottosandMuralsMemorialPlacesEmperorandNotableTombsSHA14SHA15名俗风情类其他类FolkwaysOthers指中华文明始祖遗存集中或重要活动的发生地,以及与中华文明形成和发展关系密切的风景名胜区。不包括一般的名人或宗教圣迹以山岳地貌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此类风景名胜区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观赏价值。包括一般的人文胜迹以岩石洞穴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包括溶蚀、侵蚀、塌陷等成因形成的岩石洞穴以天然及人工河流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包括季节性河流、峡谷和运河以宽阔水面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包括天然或人工形成的水体以海滨地貌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包括海滨基岩、岬角、沙滩、滩涂、泻湖和海岛礁岩等以典型、特殊地貌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包括火山熔岩、热田汽泉、沙漠碛滩、蚀余景观、地质真迹、草原、戈壁等指位于城市边缘,兼有城市公园绿地日常休闲、娱乐功能的风景名胜区。其部分区域可能属于城市建设用地以特色生物景观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以古代石窟造像、壁画、岩画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以名人故居,军事遗址、遗迹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包括其历史特征、设施遗存和环境以帝王、名人陵寝为主要内容的风景名胜区。包括陵区的地上、地下文物和文化遗存,以及陵区的环境以特色传统名居、名俗风情和特色物产为主要特征的风景名胜区未包括在上述类别中的风景名胜区类别特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实行分级管理。1985年《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级。2006年《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6c09c78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ec.html

《风景名胜区的认定及概况.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