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何孟星等376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闽人批复[2013]16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6.20
【实施日期】2013.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何孟星等376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批复〔2013〕161号)
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公务员局、省直有关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申请确认何孟星等376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教职改〔2013〕3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何孟星等371同志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杨涛等5位同志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确认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请予公布。
附件:何孟星等376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附件:
何孟星等376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高级讲师371人
(一)省教育厅(19人)
福建工业学校(5人):何孟星、罗水妹、苏启训、邵学玲、刘美仙
福建建材工业学校(3人):张乃熀、叶向峰、黄晓丽
福建理工学校(1人):陈烽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1人):陈颖
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5人):杨德武、齐斌、陈祖连、米京晶、黄爱华
福建省邮电学校(4人):林榕斌、蒋振根、苏闽、周斌兰
(二)省科技厅(1人)
福建省科技管理干部学校(1人):方碧玲
(三)省林业厅(5人)
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人):潘华、潘尧燕
三明林业学校(3人):王中伟、肖爱招、柯秀琴
(四)省海洋与渔业厅(2人)
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2人):唐兆裕、林剑波
(五)省民政厅(1人)
福建省民政学校(1人):陈宝魁
(六)省地税局(2人)
福建省税务学校(2人):郑意仁、李立红
(七)省粮食局(4人)
福建工贸学校(1人):叶 华
福建经贸学校(3人):陈 虹、杜闽军、余琼莲
(八)省电大(1人)
福建铁路机电学校(1人):陈秀蓉
(九)省供销合作社(8人)
福建经济学校(7人):唐吉雄、许仁昌、林薇、林亭、罗旻娜、华芸芬、谢熊
福建商贸学校(1人):施秀民
(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1人)
福建工业学校(1人):陈毅平
(十一)福州市(73人)
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3人):林心炜、张亲元、郑晋红
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2人):林秀霞、唐昀
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3人):王心凌、胡志成、黄慧
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8人):蔡娜、王韩榕、许敏、谢榕晖、李规桂、李彤隽、连锦滨、徐石文
福州工业学校(2人):沈泉平、李铨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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