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9 16:44:5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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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养殖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贯彻落实全省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X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提升认识,准确把握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非洲猪瘟方面,从全国来看仍处于点状散发状态,但发生疫情省份仍在增加,目前已有28个省(市、区)发生113起疫情,说明非洲猪瘟病毒仍呈扩散趋势,并已形成了一定污染面。去年,我区王台镇发生了一起非洲猪瘟疫情,虽然通过全区的努力,及时扑灭了疫情,有效防止了疫情扩散蔓延,但我区生猪养殖量大,且非洲猪瘟潜伏期长,传染风险点多面广,传播途径错综复杂,我区发生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同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也不容乐观。高致病性禽流感方面,病毒亚型多,流行毒株出现一定程度变异;口蹄疫方面,涉及猪牛羊等多种家畜,且邻省广东先后发生3起疫情,对我区构成较大威胁。同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多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在我省均有检出,已存在一定的病原污染面。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懈怠行为,切实做好X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紧盯目标,落细落实各项防控关键措施

(一)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各乡镇(街道)要坚定不移落实好现行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疫情再次发生。一要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猪肉市场整治、餐厨剩余物整治、生猪屠宰整治、生猪养殖生物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二要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控生猪跨省调入,严格实施准调证明制度和生猪及其产品“点对点、批批检”调运管理,依法严惩私屠滥宰、倒卖“两证”、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街道)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调运政策的落实,绝不能层层加码影响正常流通。三要加强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监管。严格实验活动审批,加强对非洲猪瘟检测机构、养殖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制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或自家苗的行为。四要坚持疫情防控和产业发展两手抓。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业影响很大,能繁母猪存栏下降,补栏积极性不高,各乡镇(街道)要及时采取措施,有效保护生猪基础产能,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二)扎实抓好春秋季集中免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及时制定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春秋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和每月补免工作。各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春秋季集中强制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春季集中强制免疫从2月下旬开始至415日结束,5月上旬开展集中免疫监测。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上旬启动至1015日前完成,11月上旬开展集中免疫监测。要大力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力争到X年全面实现“先打后补”。要重视人工捕获并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和林下养殖畜禽的免疫工作,与林业部门配合,把这些动物纳入强制免疫范畴,参照相关动物免疫程序和方法,实施强制免疫,并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也要组织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三)加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全面掌握重大动物疫病的分布和流行态势,着力强化病原学监测,按要求报告检出阳性并规范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强化监测和流调结果分析、应用,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情形势研判和分析预警,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关口前移。

(四)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按照“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科学应对”原则,继续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部门会商、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高效有序做好H5H7亚型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突出抓好布鲁氏菌病防控措施的落实,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奶牛布鲁氏菌病净化,减少阳性畜群数量,对检测阳性奶牛,一律采取果断的扑杀处理措施。

(五)加快推进动物疫病净化。继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种畜禽场开展重点疫病净化,组织做好评估认证。推进奶牛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两病”净化场建设,对阴性认证场的净化维持情况要持续跟踪,对符合净化考核标准的养殖场要及时申报,逐步净化“两病”。加强无疫小区建设指导,积极探索非洲猪瘟净化模式,深入推进我区非洲猪瘟的区域性净化工作。在疫病净化场开展电子耳标试点工作。

(六)严格实施检疫监督。一要提升检疫水平。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等的要求规范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在产地检疫环节,要重点了解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严格查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以及相关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报告等资料;在屠宰检疫环节,要重点做好入场查证验物,严格实施屠宰同步检疫,督促生猪屠宰厂(场)按照生猪不同来源实施分批屠宰并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等工作。全面实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动物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确认和审核,认真做好病死畜禽财政补助资金统计、核实、申报、拨付和使用等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对补助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定期开展检查以及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等措施,强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效防控失职渎职风险和廉政风险。

(七)不断完善应急准备管理。完善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的建设,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应急指挥机构高效运转。针对《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X年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试行)》等最新应急处置政策和防控措施,组织专门培训,鼓励跨地区、跨部门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应急物资贮备,并及时更新和补充。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严格执行分级核查制度和省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规定,依法做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疫情,一旦发现畜禽群体性发病或异常死亡,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按照应急预案相关技术规范果断处置,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

(八)大力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养殖场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年底前要实现全区规模场生猪可视化监管。加强种畜禽场、大型规模场等重点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构建科学有效的生物安全屏障。督促生猪养殖场完善车辆与人员消毒通道、出猪台等设施条件,落实各项动物防疫制度,切实做到封闭式饲养。鼓励畜禽养殖相对集中区域建设运输车辆集中洗消中心。持续做好养殖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坚决打击反弹复养、超环评饲养、违规调运饲养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的防疫监管,将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养殖场纳入动物防疫管理范畴,督促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三、夯实基础,持续强化动物防疫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乡镇(街道)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确保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队伍保障。要稳定基层畜牧兽医机构和队伍,配齐配强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理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加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向社会力量购买动物防疫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尽快落实畜牧兽医工作津贴和非洲猪瘟防控一线值守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创新思路,认真研究,用好用足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解决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困难。

(四)强化技术保障。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深入乡、村和养殖场户开展动物防疫技术指导,着力提升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养殖场(户)防疫水平。

(五)强化物资保障。认真做好兽用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器械、扑杀器械、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物资保障,加强储备物资安全管理,确保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按要求组织实施乡镇畜牧兽医站站房、动物检疫申报点、冷链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前几年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着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

(六)强化延伸绩效管理。春防结束后,农业农村部门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秋防结束后,将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按照X年延伸绩效管理方案对各地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全区通报。对因防控责任不落实,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消除隐患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彻底并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7292c4f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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