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药残留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5-12-15 13:32: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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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药残留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黄梦芹

(辽宁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辽宁鞍山 114051)

摘要 介绍了农药残留的现状及其危害,分析了造成农药残留的主要原因,提出治理农药的对策。

关键词 农药残留;现状;危害;原因;对策

农药自诞生以来,逐渐成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于防治病虫害、去除杂草、调节农作物生长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尤其是蔬菜农药残留问题己经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全国每年都有上百起因食用被农药污染的农产品而引起的急性中毒事件,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目前,农药残留和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控制农药残留,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因此,完善农药残留的检测手段和防控农药残留危害的工作刻不容缓。

一、 农药残留的现状及其危害

(一) 农药残留的现状

随着农药法制的建设和人们对食品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中国的农药残留问题在近年来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陕西于2003—2006 年对蔬菜中的有机磷农药残留情况进行了调查,三年农药残留速测仪的检出率分别为12.0%、21.2%和41.3%,超标率分别为10.6%、17.5%和30.4%,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检出率及超标率最高为甲拌磷、敌敌畏、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其次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山东临沂于相同年份对蔬菜的检测结果显示,检出率和超标率分别达 19.0%和 12.8%。浙江青田于 2005——2007 年也对蔬菜进行了检测,在近 1 万个样品中乐斯本、毒死蜱、敌敌畏、攻击等有机磷农药的超标率达到了7.8%。内蒙古通辽于2007年从大米中检测出水胺硫磷和灭多威分别超标33.3%和66.7%。吉林于2007 年报导大豆、红豆和绿豆中 DDT 的超标率分别为6.3%、12.3%和 12.5%。浙江宁波于2007年对市售鲜活水产品中农药的残留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各类水产品中超标率由高到低依次为螃蟹(18.5 %) 、鲫鱼(14.8 % ) 、草鱼 (13.6 % ) 、黄鱼 (12.9 % ) 、梭子蟹(11.1%)、河虾(8.7%)、鲢鱼(8.0%)、对虾(7.4 %) 和鳊鱼(4.8 %)。说明农药残留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比较严重。

  中国现有农药生产企业2 500多家,且多数规模很小。其中,绝大多数农药生产厂家无产品研发机构,多以仿制国外产品或混配、分装为主,几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且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低,主要表现在高毒农药产品比重大,农药市场存在一些国家禁用产品,农药的复配制剂产品混乱以及乱混乱配严重等。而农药的销售渠道复杂多样,不仅有农业技术推广站(含植物保护站)开办的庄稼医院、农药和种子公司、科技站、供销社和超市,而且还有许多个人商店,不仅进货来源复杂,而且监管部门对农药的销售缺乏相应的约束,造成不正当竞争和有些明令禁止的农药仍然普遍使用,同时许多经销者普遍缺乏相应的植保知识和指导能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中国农药残留的现状更为复杂,问题更为严重。

(二)农药残留的危害

喷洒的农药除部分落到农作物或杂草上,大部分落到土壤或地表水中。这些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就成为水和土壤的污染源,有的还可能对后茬作物产生药害。如磺酞脉和咪哩琳酮类除草剂在土壤中残留时间很长,有的品种可达3年,若连年施用会在土壤中积累,极易对后茬敏感作物产生药害。当消费者食用了含有农药残留的食品,特别是喷洒了高毒农药不久的食品时会引起急性中毒,而长期食用农药残留量较高的食品,农药在人体内逐渐蓄积食用含有大量高毒、剧毒农药残留的食物会导致人、畜急性中毒事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副产品,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引起人和动物的慢性中毒,长期危害的结果就是致畸、致癌、致突变及退发性神经系统中毒。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在食物中毒事件中,由农药残留引起的中毒死亡人数占总中毒死亡人数的20%左右[4]。特别是,近年来农民患癌症及其他疾病的几率不断增加,农民作为施药者的主体,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再加上落后的施药器械使其经常面临急性中毒的危险,甚至丧失生命。
  这一方面会影响到国民的健康,同时,会严重影响到农产品的出口创汇。比如,中国的主要农产品出口国日本于2005年重新修订了有关农药残留标准的规定,颁发了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对135种农作物,724种农药分别制定了28 000个农药残留标准,对没有设立标准的一律执行0.01 mg/kg的上限,这一方面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设置了非常严格的门栏,但同时也将会促进中国对农药残留的严格控制。

二、 农药残留的原因

大多数农药按照推荐剂量、施用方法、时间和次数,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不会产生危害性。但事实上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包括:未按规定施药,造成农药过量残留;农药残留量为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杂质的总残留量,残留的时间长;残留农药可以通过食物链富集到农畜产品中,如滴滴涕、六六六我国早在1983年已停止对该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但过去残留在环境中极微量的药剂至今还通过食物链富集在畜禽体内。

还有药性农药的药性决定其残留的程度如有机砷、汞等农药,由于其代谢产物砷、汞等,最终无法降解而残存于环境和植物体中,造成对人体、植物、环境的长期污染。有机氯农药及其代谢产物化学性质稳定,在农作物及环境中缓慢消解,同时容易在人和动物体的脂肪中积累。因而虽然有机氯农药及其代谢物的毒性并不高,但是它们的残留问题也是长期的。

三、 农药残留的对策

要求农药企业在“药”上下功夫,尽快解决农药品种单一、质量差的问题,同时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对新型无残留、低残留的农药进行宣传、推广,给予相应的鼓励性措施。如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毒性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害不易产生抗性等优点,应鼓励提倡,促进国家由传统农药向新型农药转型。要做好药,不做假药,通过不断的努力向农民提供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并注重对生物农药和仿生农药的研发,以期从源头上杜绝有害药剂进入社会。当然,鉴于中国现有的农药生产结构与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现阶段马上停止一些高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是不现实的,但建议生产者在标签及使用说明上多下功夫,让使用者做到心中有数,并注重药剂剂型的改进,以减少用量。

无论是农药的销售还是使用,关键在于人,也就是说要在农药的提供者—经销商和农药的使用者—农民身上下功夫对经销商而言,首先要注重思想教育,特别是道德层面上的教育,不能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只能使更多的假药、高毒药剂进入市场,要以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优先考虑的问题,担付起自身应尽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将一些不合格的药品阻挡在市场之外;其次,要注重经销商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植物保护知识,提高指导农民购药、用药的能力,真正起到“庄稼医院”的作用;第三,要从制度上加以约束,不仅需要继续完善经销商经营农药的经营许可证制度,而且要建立农药经营资格证制度,对经销者进行业务考核,凡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得营销农药的资格,并戴证上岗,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外行经销农药的问题;第四,要规范农药的流通管理,建立严格的农药进、出货登记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对农民而言,首先要加强对农药安全使用的教育,通过办学习班、散发资料、视听媒体以及农技员的进村和上门服务,在传播农药安全使用常识的同时,树立农药安全使用利人利己的思想意识,从而杜绝使用高毒农药和违禁农药以及今天施药明天上市的不良现象发生;其次,建议设立各种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将农民的种植计划制定、有害生物的治理、产品的销售等都纳入该合作社的统筹之中,既可以避免因盲目扩大种植而引起的滞销问题,又可以通过合作者集体的管理避免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第三,建议设立食品质量安全信誉卡制度,卡中明示农产品的种植人信息、作物信息以及栽培管理信息等,应特别强调对施药、施肥等管理内容的详细记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奖惩措施。

四、参考文献

[1]蔡道基.农药环境毒理学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

[2]吴鹏,秦智伟,周秀艳. 蔬菜农药残留研究进展[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11,(01):138-144.

[3]张荣全,李彦.我国蔬菜中农药残留污染的现状、原因及对策[J].蔬菜,2001(6):4-5.

[4]高桂枝,王圣巍,王俏,等.残留农药污染危害及其防治[J].延安大学学报,2002(1):52-55.

[5]张青,周国强.农药对我国农产品污染的现状及控制对策[J].洛阳大学学报,2007,22(2):46-49.植物护理学172

[6]战京芹.潍坊市寒亭区叶类蔬菜农药残留现状与对策研究[D].青岛农业大学,201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7410d034028915f814dc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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