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3-08-07 12:39:4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 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 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 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不足25人,设委员3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5人至200人,设委员37人;
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15人;
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29人;
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37人;
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45人。
第九条 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11人组成。
第三章 候选人的提出
第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均应设候选人。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91d3237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9b.html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