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4-01-09 22:14: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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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信用卡,又称贷记卡,是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

何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

1、 持卡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

3、 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归还的

“恶意透支”将受到的刑事处罚

1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犯罪行为,办卡需谨慎,消费要适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c62de541eb91a37f1115c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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