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现状及思考

发布时间:2020-08-04 10:18: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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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现状及思考

黄乐平 叶明欣

【摘 要】【摘要】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政策实施一年多来,仍存在接受申请的地区较少、宣传力度不足、社保工作人员业务知晓度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包括实施细则缺位、基金支付风险的考量、经办机构能力不足等。为进一步推进先行支付的实施,应充分认识此规定的重要性,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加大宣传力度等。

【期刊名称】中国医疗保险

【年(),期】2013(000)003

【总页数】3

【关键词】【关键词】先行支付;现状;思考

【文献来源】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china-health-insurance_thesis/0201256645199.html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而,社会保险法实施一年多来,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实施情况却不容乐观。

1 先行支付实施情况

2012年,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称义联)针对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实施情况,对4个直辖市和283个地级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电话访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站检索、实地探访。

1.1 接受申请的地区较少

义联电话调查显示,样本地市中,可以接受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的仅有28个,占11.4%;明确表示不可以申请的地市多达190个,占77.2%;还有23个地市不确定是否可以申请;有5个地市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请。即使在可以接受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地市,绝大多数表示即使申请人条件符合也无法确保申请结果,尚需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1.2 宣传力度不足

277个有官方网页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仅有13.7%的人社部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而进一步公布当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配套实施细则的地市更少(仅有上海、厦门、大连、河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0125adb3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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