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11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法规类别】国债管理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11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8.23
【实施日期】2017.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11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60亿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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