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关镇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3-13 07:56: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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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关镇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猪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猪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灵关镇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在全镇开展非洲猪瘟疫病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机发41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我镇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确保我镇养殖业安全和社会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灵关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组长:胡明星镇长

副组长:罗路秸副镇长

成员:董殿伟、苟辉伟、岳国伟、骆开华、岳开军、刘杨渠竟、邹明、王平、黄勇、杨明云、黄麒、刘刚、苟照武、吕启芬、高永强

下设办公室在灵关镇畜牧站,由董殿伟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灵关镇“非洲猪瘟”防控日常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灵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镇镇、村、组干部召开“非洲猪瘟”工作推进会7次,首先对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其次对相关事件的发生及问责进行通报;最后结合我镇实际,对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与12个村分别签订承诺书。

()非洲猪瘟疫情蔓延速度快,涉及地区广,在全国扑灭非洲猪瘟疫情之前,灵关镇坚决杜绝从全国疫情地区购进生猪及其猪肉产品。

()严把冷冻肉采购管,严格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采购的冷冻肉包装上必须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严禁采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来源不明的动物产品。

()严把鲜肉采购关,采购的猪肉必须要有真实有效的检验检疫票据,采购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要与检疫票相符。

()镇畜牧兽医站联合动检等相关部门对进入灵关市场的猪肉检验检疫工作,并要求经营户要主动与动检部门联系,做好猪肉产品的检验检疫,发现疑似疫情及时上报。

()对发现经营户存在违法调运、经营疫情区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

灵关镇人民政府联合动检部门对灵关镇辖区猪肉经营户进行了全覆盖式监督检查,确保灵关镇不发生疫情,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流通环节。主要检查: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货渠道、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猪肉检验检疫票据是否合法有效,进货品种、时间、数量是否与检疫票据相符;冷藏冷冻存储是否符合要求等。

()餐饮环节。主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猪肉及猪肉制品进货渠道、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泔水及产出废弃物处理情况,是否存在乱到乱放餐厨废弃物等情况。

截至目前,灵关镇共召开防控非洲猪瘟专题会议1次,对全镇进行拉网式排查3次。经查,经营户检验检疫票据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猪肉安全总体状况良好。主要销售至镇区餐饮服务单位及部门企业食堂。灵关镇餐饮废弃物及泔水由灵关城管分局安排专人统一回收,并每日填写回收台账,统一在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存在卫生等安全隐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c00577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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