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料移交清册

发布时间:2018-06-26 10:32: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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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料移交清册

因会计赵爱利的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经公司领导决定,现将财务会计工作移交由 接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办理如下交接事项:
一、 会计账簿、凭证及报表等会计档案:

二、代管印鉴:

三、代管相关证件:

四、税务方面:

1、发票领购簿资料:

2、防伪税控设备壹套(含金税卡、IC卡);

3、网上电子申报资料(含电子钥匙)壹套(注:用户口令:111111,用户密码:000000);

4、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资料(含电子钥匙)壹套(注:用户代码:admin,用户密码:123456)。

5、发票情况:
已缴销的销货清单共 19 份,发票代码:141000460154发票号码:00308332-00308350

尚未开出的空白票及票号: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发票代码:4100083170发票号码:00343014-00343018;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发票代码:4100054650发票号码:00489681-00489685

五、其他移交事项:
1、财务部钥匙一把、保险柜钥匙肆把、办公桌钥匙一把;
220096月年前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本公司开具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底联;

4、各工地结算清单原件壹套;

5、其他有关财务资料(厂地租赁协议、合同、发货清单等)。
六、未了事项:

1、需要开具的发票:

①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20PO设备的发票约107万元;

②河南麒麟铜锌有限公司360台电解槽的发票176万元;

③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解槽的发票29.5万元;

④其它零星发货待购货方审计后才能结算开票。

2、其它未结清的事项。

七、交接基准日的确定、会计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1、接交人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会计岗位之日确定为会计交接基准日。即2009 7 日。
2、移交人负责会计交接基准日之前(不含本日)已受理会计事项的处理,接交人负责会计交接基准日之前移交人员未了的和会计交接基准日之后的会计事项的处理。

八、以上交接事项均经交接各方确认无误。请接交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会计资料。
九、本交接书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监交人一份。

移交人:(签章) 接交人:(签章)

监交人:(签章)


时间:二零零玖年八月八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309e34af7ec4afe04a1df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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