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2-04 11:15:0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长沙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厅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系列重要部署,以及省、市深化体制改革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长期护理保险发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
(二)坚持基本保障,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本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
(三)坚持责任分担,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多渠道筹资,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
(四)坚持机制创新,实施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提升保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探索可持续发展的社保商办体制。
第三条长期护理保险试行范围为市本级(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第四条市发改委负责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积极的政策扶持引导;市金融办、民政、财政部门负责政策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政策的有益补充作用,多层次提高失能人员保障待遇;市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完善护理机构的管理体制,强化监管考核,明确服务规范,加大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全市护理行业服务水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具体业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第二章基金管理
第五条长期护理保险年度筹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年度筹资标准60周岁以下的为每人每年110元,60周岁及以上(含60周岁)的为每人每年160元。
第六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采取个人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筹资比例分别为30%30%40%。鼓励社会各界给与资金扶持和资助。
第七条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实行年缴费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由社会保险征缴部门统一征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首月应当一次性缴足当年长期护理保险费;续保人员应在每年12月一次性缴足次年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在职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从个人账户中抵扣长期护理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需个人办理缴费手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已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不予退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489b9c986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71.html

《正在进行安全检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