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用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康健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疫情报告制度。
1、在校长的领导下,详尽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康健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持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切或激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双桥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5、学校发生群体性巨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危机影响师生康健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59f9e2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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