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的通报,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9 19:27: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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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的通报,情况报告

2017年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4月至5月,市委巡察组分别对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广播电视台和澧县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太子庙镇、桃源县漆河镇等12个单位开展了第一轮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会专题报告了巡察情况。各巡察组按程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分三批向社会通报。今天通报第一批。

一、对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落实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形成了较好的政治生态。持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领导带头讲党课制度。纠正“四风”力度较大,开展了清退违规车辆和核查干部办公用房行动,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人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意识不强。区党工委存在“重经济、轻党建,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班子成员只牵头征地、招商等业务,其他工作推给下级单位和部门。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中请假缺席情况较多。

2、政治定位不准。党工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少,对全局性热点焦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够,在“纠四风”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指出,存在“老好人”的问题。

3、政治警觉性不高。有的干部不注意身份,口无遮拦。个别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足。

4、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谈心谈话没有经常开展,有些敷衍应付,部分单位谈心谈话内容雷同,针对性不强,甚至涉嫌造假。

5、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新成立的临时机构未按规定成立党组织。村居党员年龄偏大,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党员日常政治学习松懈,党建基础知识缺乏,党章意识淡薄。

6、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重点岗位轮换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财务人员由临聘人员担任。一些干部选用没有严格遵循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未获批准擅自调配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混编混岗严重。

7、落实“两个责任”不严格。党工委没有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纪工委“三转”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没有聚焦主业,工作缺位错位现象比较突出。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文山会海”情况有所反弹。市区参加会议、外出办事等违规使用公车现象比较普遍。公务接待超标,同城违规接待现象时有发生。

9、财务管理不合规。预算编制欠科学,年终决算经常出现赤字。财务审批把关不严。乱发滥补问题突出。涉农资金未及时拨付或纳入预算调整。大量征地拆迁项目未结算。存在虚列项目、签订虚假项目合同,动用专项资金支持有关企业的问题。

二、对市公安局巡察的反馈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公安局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能、加强队伍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开展了公安队伍教育整治行动,先后出台了多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配套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审计,对重要执法环节经常开展监督检查,一些违纪干警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委政治意识不强。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没有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职能“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对市委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配合不主动。

2、党委政治定位不准。重业务、轻党建,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偏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意识不强。

3、政治生活有缺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局党委没有研究部署谈心谈话制度,部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谈心谈话五项制度如何进行存在一定误区。

4、党建工作有漏洞。没有制定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方案。部分支部没有按要求召开支委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四讲四有”专题讨论,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发展党员的主要入党材料缺失。

5、选人用人有偏差。一线干警安排中没有充分考虑实战要求,工作艰苦的部门警力不足,年龄偏大。直属分局和区县(市)公安局领导轮岗不够,大多数县级公安局长和副职任职时间较长。局机关长期向二级机构和县级公安部门借调干部。局机关占用下属二级单位和分局的领导职数。部分干部实际职务与岗位不符。未经编办审批设立内设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够认真、质量不高。临聘人员和协警招聘管理没有规范程序。

6、“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经常,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文件。局党委对纪委工作不重视,分工与工作错位。在提拔人员、评先评优过程中征求局纪委意见不够。对有关违纪问题的处理避重就轻。局纪委部分职能由督查支队代替履行,监督检查不经常,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会议和督查过多,对基层工作造成较重负担。办案追求数量轻质量。有的领导干部有特权思想。公务接待费过高,部分会议和接待超标。违规采购酒水,工作日午餐饮酒。超编超标配备公车。存在滥用公权现象。

8、执行廉洁纪律不力。下属协会财务缺乏监管。超范围发放特殊岗位津贴。虚列开支报销费用。机关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二级机构存在一把手管财和不落实财务“一支笔”审批情况。公务采购程序缺失、价格虚高。特情费管理未按要求开设专户、单独报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管理存在廉洁漏洞。

三、对市卫计委巡察的反馈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卫计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一定强化与巩固。制定完善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力度。领导干部坚持上廉政党课,较好的传导管党治党工作压力;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干部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有所增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责任意识不够强。党委班子平均年龄偏大,整体精气神不足。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贯彻不坚决,有等靠观望、敷衍应付的现象。存在本位主义倾向,简政放权不到位。

2、政治担当不够强。原市卫生局和计生委合并后害怕引发矛盾,内设科室长期没有正式任命负责人。自清自查避重就轻。对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的纵深发展、特别是医改方面,不敢直面问题。原卫生局班子缺乏战斗力,研究决定的事项,推动执行不到位。

3、组织建设不健全。机关党委力量薄弱。党费管理不规范。党员关系排查不彻底,造成个别借调干部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和党建活动。

4、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谨。学习教育重出勤、轻效果。专题学习实践活动中,自清自查问题整改清单没有真抓真改,有些问题屡次出现。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辣味不够。开展谈心谈话标准不高。

5、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结构不合理。进人把关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到位。混岗混编严重。工资档案管理有疏漏。长期不办手续借调人员。没有严格日常考勤机制,机关干部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就餐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工作人员长期上自由班,无请假手续。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主体责任淡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轻行风建设和监管落实。少数领导干部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失管、失教、失察、失监。对市直医疗机构执纪监督不力。党纪政纪处分发挥的警示教育作用不够。

7、作风纪律规定落实不到位。习惯以文件、会议、电话推动工作。办公用房使用和公务接待有违规现象。行政审批随意性大,许可权限划分不清,存在越级许可现象。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方面问题较多。部分专项执法工作未落实,经费挪作他用。

8、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防控机制不够健全,对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医疗机构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高发。基建工程时间跨度长,账目管理混乱,遗留问题多。没有认真执行市审计局整改意见。

四、对市水利局巡察的反馈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水利局党组在全市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的开展了党的专题教育活动,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逐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等工作任务。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意识不强。对一些上级党委的政策文件、讲话精神只在党组会上口头传达,对市纪委巡查和市审计局审计通报要求整改的问题,大部分整改不到位甚至未整改,很多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依然存在。一些干部消极被动对待市委巡察工作。

2、政治定位不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有“一言堂”现象。党组存在集体决定挪用占用下属企业大额资金用于基础建设、集资建房等问题。党组分工不合理。缺乏担当精神,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长期不解决。

3、政治警觉性不高。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严肃,对内部“小圈子”派系问题、个别退休党员党性缺失等问题没有旗帜鲜明进行处理。

4、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到位。党员教育活动计划落实流于形式,支部书记上党课基本未落实,会议、学习记录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随意,内容平淡,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5、党建工作不扎实。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没有与业务工作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未按规定对党费收缴进行核实,标准过低。机关党委与工会活动交叉,经费混用,管理混乱。党组不经选举程序直接任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下属党支部书记。

6、选人用人不规范。选人用人上存在“带病提拔”、档案造假等不正之风。下属单位进人有打招呼、递条子和照顾关系的现象。干部档案和编制职数管理混乱,混编混岗、占用下属单位人员问题突出。违规聘用县市区水利系统在编人员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

7、“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老好人”思想普遍存在。纪律监督乏力,少数违纪干部处理不到位。

8、作风规定落实不力。存在乱发滥补津贴、奖金、评审费、执法补助,违规开支“三公经费”、工作日饮酒现象。用专项资金违规购置超标车辆。干部交流轮岗较少、裙带关系严重。个别领导干部律己不严。

9、廉洁纪律执行不力。局机关与下属企业政企不分,利益纠结,存在违规干预企业管理和占用企业车辆、资金等问题。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属性不明、产权不清,不按程序随意处置。执行财政纪律不严,部分财务报销、租车和物品采购不经审批程序。下属企业在承建项目中列支补贴奖金及大额烟酒等接待费用。

xx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828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02cdc386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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