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影视明星借“阴阳合同”偷税?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9-10-03 10:20: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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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21:影视明星借"阴阳合同"偷税?

【案例呈现】

这几天,一场明星个人之间的“互撕”引发社会关注,很多人从最初的看热闹转为对影视业“阴阳合同”的质疑。知名主持人崔永元曝光某演员签一大(5000万)一小(1000万)双合同后,社会聚焦部分明星借大小合同(即“阴阳合同”)偷税。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虽然崔永元并未指明上述签阴阳合同演员是范冰冰,但外界猜测这一演员是指范冰冰。范冰冰的工作室对媒体表示,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表示接下来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一般来说,“阳合同”或用于备案,或展示给外人看,显示其合法合规或常规交易;“阴合同”用于真实履约,有隐藏不可告人之目的或有偷逃税款嫌疑。

围观群众很着急,不少人在留言@税务部门,希望能查个水落石出。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这意味着,税务总局盯着的,不光是一份合同或个案,而是那“一抽屉的合同”,甚至比“一抽屉”还要多得多。

不过,调查核实总要花费一定时间,不到火候是没办法“揭锅”的,需要大家耐心等待。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一事件都将是一场生动的税收普法教育,将有助于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人们依法纳税意识。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201865日,有删改)

【案例点评】

影视明星的高收入是众所皆知的,逃税事关收入分配调节和社会公平,是失信的表现,因此,明星公众人物因逃税而引发众怒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在普通人拿着五六千元工资仍然依法纳税的情况下,明星拿着天价片酬却逃税漏税,显然是一种极端严重的税负不公平。

按照刑法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涉嫌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被追究刑责:一是逃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二是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也就是说,只要被查证的逃税款低于法定标准,当事人把所逃的税款补缴,并承担一定的滞纳金和行政处罚就可以了。为什么当年刘晓庆偷税却进了监狱?那是因为当年的刑法规定不同,偷逃税款只要达到一定的总额(而不是比例),就可入刑。当然,诚如法律专家所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刑罚对经济犯罪轻罪化甚至无罪化是一种趋势。

【教学建议】

第一,本案例可用于第六节第三目“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中“依法纳税”的教学。

第二,教师在讲解本案例时,可以播放相关视频,让学生更加清楚事件的起因经过,通过案例的讲解,帮助学生了解更多依法纳税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8d86222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d1cef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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