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高校辅导员应按师生比1:200配备
作者:杨雨晴
来源:《科教新报》2018年第51期
确保辅导员集中精力抓思政搞服务、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足岗位、保障辅导员评聘职称……近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着力提高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让身份不再“尴尬”
长期以来,高校辅导员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他们是“保姆”,照顾学生的衣食起居;他们是“知心人”,帮助学生排忧解惑;他们虽被唤作老师,但并不上台授课……这种“尴尬”的身份很快将成历史。此次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輔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提出辅导员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工作中,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一句话,让辅导员集中精力抓好思想工作,心无旁骛搞好服务工作。
保障晋升通道
《意见》提出,要加大辅导员的配备选聘力度。强调各高校按师生(含研究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足额设置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意见》还对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辅导员可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时要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确保辅导员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校级培训每年不少于16个学时
要提升辅导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少不了培训助力。《意见》提出,要组织开展辅导员省级、校级培训,依托省级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等,确保全省辅导员每5年参加一次省级培训,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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