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发布时间:2023-03-07 11:03: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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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行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1910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可以在201910月开始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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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B的父母已满60岁。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不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5、张一、张二和张三口头约定:2019年三人每人每月按666.67元均摊扣除赡养父母支出,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仅仅是口头约定,不够妥当。
6AB20191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两人商量6月份以后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A来扣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纳税年度指的是11-1231日。协议变更只能约定下一个年度的分摊情况。
7、我赡养岳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吗?
答:不能。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未提及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配偶的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只能由配偶(及-.-word资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92575b67d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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