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参考模板

发布时间:2018-11-20 04:01:4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参考模板

要求:(每个党支部都要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并复印交二级党委汇总连同考勤表一并汇编成册)

一、时间:×××××

二、地点:XXXX

三、活动主题:学习党的十九大、《新党章》

四、到会情况:应到XX人,实到XXX人,请假XXX人,未请假XX人,非党员参加XXX人。

五、主持:XXXX

六、主要内容:(以下内容按照实际学习内鹅绒填写)

根据×××党委指示精神,结合支部工作实际,××主题党日期间,×××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活动,支部共有党员×名,实到×名,活动中,支部书记×××同志领学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支部学习委员×××同志领学了新《党章》,随后参加党员同志针对学习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最后,党支部书记×××同志(或者×××同志)带领与会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通过此次主题党日,使支部党员同志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党了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引导支部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营造浓厚的学习、宣贯、落实氛围,为今后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记录人:×××

(记录人原则为组织委员)

20184月份主题党日情况报告 报送参考模板

一、基本情况

我党委(党总支)共有X党支部,党员X人,参与学习党支部X个,未参与学习党支部X个,原因XXXX。应到党员共计X人,实到X人,请假X人,未请假(未到)X人,具体名单另附。党支部开展活动率为X%,党员参与率X%

二、学习情况

三、学习效果

以上格式仅作参考。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话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贪污罪(刑法第382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

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脏,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4.其他严重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受贿罪(刑法第385条)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退脏,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批捕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提起公诉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a754805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30.html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参考模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