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稽查员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稽查人员的管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为一线服务的意识,规范稽查队伍,切实做到通过稽查工作使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为此,特制定关于对稽查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稽查员的职责
1、负责检查公司所属各线路工作质量,完成负责(承包)线路的工作质量。
2、负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负责纠正、辅导、鉴定新上岗人员的工作情况。
4、负责重点检查违规违纪的的人员。
5、维护公司的利益,负责清除企业的蚀虫和侵吞票款等情节的人员。
6、负责解答和听取乘客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对线路上语音报站机的检查。
.二、稽查员的岗位纪律
1、不得单独上岗(公司安排除外),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私自换班换岗。
2、携带有效证件,文明执勤,衣着整洁得体,附合稽查员工作性质,上岗时不购物,检查工作时不吃食品。
3、尊重一线员工,提出问题准确,方法得当,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态度冷静,不讽刺,不挖苦,不打骂,做到得理让人, 以理服人,打不还打,骂不还骂,遵守服务纪律。
4、照章办事,不循私情,不收礼品,不吃请,不违纪,处理问题不隐瞒,不扩大事实,对重大问题记录详细,原始资料不遗失,及时汇报。
5、稽查出的问题真实可靠,填写检查表内容齐全不漏项, 对稽查出的问题不私自做主涂改或不汇报。
6、对分配的稽查工作内容不外传,严守稽查纪律,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服从调动, 服从整体、服从工作需要、服从目标管理、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稽查员的权利
1、有权利对运营一线人员进行工作检查。
2、有权纠正各类安全、服务、票务、运营、技术中的各类问题。
3、有权建议车队对违规违纪的人员停班,并及时汇报。
4、对在检查中遇到不配合稽查工作或故意刁难稽查员,打骂稽查员, 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向公司汇报。
5、有权向公司反映稽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6、对阻拦干扰稽查工作的管理人员有权向公司汇报。
四、稽查员的工作内容
1、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要求每名员工,提高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
2、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分组、分线及特定的安排,进行稽查工作。
3、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对乘客进行问卷调查,汇总、汇报。
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稽查员的工作程序
1、上岗前准备好各类检查表,统一使用公司下发的表格,按需要出示稽查证件。
2、听司售人员是否到站报站名,看司机是否安全行车。
3、查验司售人员工作有无违规违纪情节,司机操作是否正规,售票员是否执行票务纪律,票务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路线进行反复稽查。
4、查验乘客使用的车票是否有效,有漏票的要求乘客及时补票。
5、查看车辆卫生是否清洁,车内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标志是否清楚。
6、虚心听取乘客的反映。
7、按检查表项目填写检查结果,字迹清楚,情况明确。
8、如实填写稽查员姓名。
六、稽查员的处罚
1、违反公司制度的规章制度,按公司规定处罚。
2、违反本部门目标考核的,按目标考核处罚。
3、月未完成“稽查出私吞票款嫌疑”数额的,部门对个人的目标考核为否决项。
4、凡发生有诬陷职工行为的(指私吞票款等),经查实,扣本人1000元—5000元,送公司末位淘汰制,依据情节,追究本人的法律责任。
5、发生与员工的纠纷,有互打互骂情节的,除赔偿对方损失外,送公司末位淘汰制,按服务纠纷处理,扣款500元。
6、发生严重差错、有违规、违纪、违反稽查员规定等,除按部门目标考核执行外,送公司末位淘汰制。
7、工作中出现差错,一次扣款50元—100元。
8、季度内有2次未完成“否决项”指标的,按部门对个人的目标考核并送公司末位淘汰制。
9、凡发生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分配等送公司末位淘汰制。
10、有其它违反公司规定行为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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