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共赢 “公约”领航新时代
庞 博
【期刊名称】中国海事
【年(卷),期】2015(000)011
【总页数】2
【文献来源】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china-maritime-safety_thesis/0201225396418.html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约后,船员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都有哪些改变?航运公司又应该如何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呢?
关注船员正当权益
“我们接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比较早,自2013年8月20日起的一年过渡期中,我们公司便认真贯彻《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在工资、保险、医疗、福利等多个方面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从细节中保障船员的利益不受损害。”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蒋磊船长说道。
据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船员介绍:“工资是船员最为关心的内容。以前发了工资,我们就看看到手多少钱,有时可能会去问问保险、公积金扣了多少,具体的薪资结构我们都不是很清楚。《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后,我们对于自己的薪资结构有了更明确的了解,工资公开透明,薪资待遇、保险扣除一目了然,再也不用为每月的工资数额不一样而迷惑了。”
“除了工资公开透明之外,在医疗保障、船员休息等方面,《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后,公司根据公约要求,做出了更规范、更人性化的调整,根据公约中的《医疗指南》,指派了一名正式的医生负责医疗工作,并将随船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根据实际的需要都配备齐全,改变了以往根据经验携带的做法。尽管这都是一些细小的变化,但每次出海还是让我们放心了很多。在船上的生活休息方面,航运公司也做了许多人性化的改变,为了让船员在工作时能够少受噪声污染,公司在每层甲板上都专门配备了耳罩、耳塞,还设立了专门的休息场所,让船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放松。这些人性化的改变,充分体现公司对于船员的关怀,也是《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于船员利益保障的实际体现。”这名船员说道。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26e16bad7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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